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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患兒服藥期間需注意哪些問題

在癲癇的治療過程中, 患兒和家長應遵循用藥原則, 不得擅自用藥。

選擇一種合適的抗癲癇藥物, 從小劑量開始服用, 隨後酌情適當增加劑量。 如果有可能還應測定藥物的血藥濃度, 以便更科學地調整患兒的用藥劑量。 待劑量確定後就應長期維持治療不變, 每日服藥的次數和劑量都要恒定, 不能輕易改動。 只有正規服藥達2~3 個月以上而確實無效時, 才考慮在醫生的指導下換藥或加服其他藥物。

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 長期、合理、規律地服用藥物, 患兒及家長要對治療有相當的耐心和恒心。 當癲癇無發作超過2~3 年時,

在醫生的指導下開始緩慢減藥, 持續1~2年完全停藥。

在癲癇治療期間, 應攜帶診療卡或病歷, 定期到醫院複診, 進行體檢和必要的實驗室檢查, 如檢查血、尿常規, 肝腎功能、血氨、血乳酸等。 一般在癲癇未控制前, 根據醫生的要求, 應2周或1~3個月複診1 次;癲癇控制後, 6個月到1年複診1次。 同時, 因生病患兒需要服用其他藥物時, 應仔細閱讀相關藥物說明書, 應儘量避免服用禁止服用或謹慎服用的藥物。 必須應用的藥物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當服用抗癲癇藥物出現不良反應時, 應堅持按時服藥, 並儘快、及時向醫生反映, 不要隨意停藥或加減藥量, 以免誘發或加重癲癇發作或藥物中毒。

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

癲癇患兒應儘量避免危險行為, 可以適當參加一些相對比較安全的體育活動, 但應該避免游泳、跳水、爬山、攀岩、滑翔、跳傘、衝浪等活動。 癲癇患兒還應注意休息、合理飲食, 避免煙、酒、濃茶, 保持精神愉快、心情舒暢和情緒樂觀, 消除任何恐懼和自卑心理, 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和決心。

癲癇患兒外出時最好佩戴寫清姓名、家庭住址、電話、疾病名稱的自救卡, 以備外出時癲癇發作時的及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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