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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的病因

因為孕婦在懷孕的時候體內會發生一系列變化, 心臟負擔會加重。 在正常情況下, 心臟通過代償可以承受, 但若心臟功能因孕婦已患有心臟病而有所減退時, 額外負擔可能造成孕婦心臟功能的進一步減退, 導致心臟衰竭, 影響母嬰的生命健康。

妊娠合併心臟病患者從懷孕開始至分娩後數周內, 身體都會出現一系列複雜的變化。 從懷孕的第10到12周開始, 心排出量就會升高, 等到懷孕第20到24周的時候心排出量會達到最高峰, 比沒有懷孕的婦女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 但是在生完寶寶後兩個星期就會恢復正常。

至於患者的心跳速度, 也會比沒懷孕的婦女增加很多, 尤其是懷有雙胞胎的孕婦、血容量從第六周到第八周開始增加, 到第32周到34周的時候達到最高峰。

因為胎兒生長發育以及母體循環、呼吸系統工作量加重, 氧消耗量會不斷增加, 到分娩的時候到達高峰。 妊娠晚期的時候, 子宮明顯增大, 致橫隔抬高, 心臟呈橫位, 血管屈曲, 右心室壓力升高等, 孕婦的心臟負擔會嚴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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