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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腎病綜合症幾度復發

女性朋友懷孕時, 身體各個器官都增加了不少負擔, 特別是對於患有腎病綜合症的女性朋友是非常頭痛的。 因為腎病綜合症反復復發, 而又不能正常用藥, 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女性朋友的生命危險。 那麼這也使我們產生了這樣的問題, 腎病女患者能否懷孕?

一、慢性腎炎伴有血壓增高的婦女, 不宜懷孕。 懷孕後約有75%的患者併發重度妊娠高血綜合征, 早產及死胎發生率極高。 當腎炎孕婦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時, 引起先兆子癇和子癇, 此時血壓上升很高並伴有頭痛、眼花、噁心、嘔吐, 甚至抽搐等。

子癇對孕婦和胎兒的生命威脅很大。 此時除積極醫治外, 常常要終止妊娠, 以減輕心腎負擔。

二、慢性賢炎如果腎功能未恢復正常者, 尿蛋白量增多, 達“++”→“+++”, 血中尿素氮或肌酐升高, 要預防發生腎功能衰竭。 這樣的患者, 不宜懷孕。 如果是早期妊娠, 應行人工流產。

三、患慢性腎炎的婦女, 如果腎功能已基本正常, 尿蛋白少量, 且一段時間的穩定期, 可以懷孕。 但應注意休息, 增加營養, 多吃含有蛋白質的食物, 補充足量維生素, 飲食宜淡, 不宜過鹹。 注意增加身體抵抗力, 避免各種感染, 定期檢查腎功能。 每次產前檢查都要察視浮腫、體重增加情況, 測血壓, 檢查尿蛋白等。 僅有少量蛋白尿而不伴有血壓增高者, 孕期加強保健, 精心監護,

妊娠結局一般是良好的。

所以奉勸女性朋友, 如果腎病綜合症情況非常嚴重, 就不要進行妊娠。 不要用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否則腎病病情加重。 加上各器官受損。 自己生命受到威脅。 而肚中的孩子健康也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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