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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預防和治療梅毒過程中應注意什麼?

同預防其他傳染病一樣, 首先應加強衛生宣傳, 進行健康教育, 反對不正當的性行為, 其次應採取具體的預防措施。

梅毒的治療原則

世界衛生組織現在推薦最好治療梅毒的首選藥物為長效西林(苄星青黴素)經充分治療的患者, 應隨訪2~3年, 隨訪期間嚴密觀察其血清反應滴度下降與臨床改變情況, 如無復發作即可終止觀察。 只有遵照醫囑堅持治療, 一定可以治癒。

在梅毒的治療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可疑病人均應進行預防性檢查, 作梅毒血清試驗。

2、局部治療其目的是清潔、保護創面和殺滅病原體。

在梅毒的治療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孕婦、兒童不宜用四環素, 以免母親肝中毒、胎兒牙齒釉質黃染以及抑制胎兒骨的發育。

2、治療後應定期複查, 以確定是否需要重新治療。

3、梅毒患者首次治療後12小時內, 可因青黴素迅速殺死梅毒螺旋體釋放異性蛋白而發生“吉海反應”, 表現為發熱、寒顫、不適、關節痛、噁心及頭痛等流感症狀, 梅毒病損可暫時加重, 反應嚴重者可出現過敏性休克。 晚期梅毒很少見到這種現象, 但神經梅毒, 特別是麻痹性癡呆患者, 偶可出現精神病或突發的神經症狀。 在心血管梅毒可發生冠狀動脈阻塞或主動脈瘤破裂。 有人主張先用2~3天少量強地松預防。

4、除梅毒孕婦應用紅黴素治療外, 一般對其新生兒不進行預防性治療,

但要觀察到血清試驗轉為陰性為止。

5、治療後觀察期間, 每次複查均須作詳細的體格檢查(包括胸部透視), 晚期梅毒及神經梅毒需作腦脊液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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