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提亞家庭治療的創始人薩提亞女士曾說過:如果孩子有問題, 那一定是父母的問題。 原意是強調父母在在孩子成長中的決定性作用, 而如今卻有另一種聲音:父母皆禍害, 他們贈與我們生命的同時也贈與了我們太多無奈。
“Anti-Parents父母皆禍害”豆瓣網小組論壇裡, 湧動著大量控訴父母的聲音。 組員自稱“小白菜”, 在這裡傾訴、反思父母造成的傷害。 小組2008年初創立, 2010年7月初發展至7000人。 經過媒體傳播, 3個月後, 小組成員已有2.7萬人, 還成立了副組。
“中毒的父母”
“他們在人前是標準的好爸媽, 但是孩子感受到的是什麼呢?”26歲的Sophia講起父母就很激動。
Sophia並不孤單。 在“父母皆禍害”小組裡控訴自己的父母之後, 她的帖子得到數百個有相似經歷的小白菜的回復, 她吃驚地發現, “居然有這麼多同樣的事情發生”。
“高中時我媽突然給我跪下, 說‘求求你好好學習’。 現在都是陰影。 ”
“我好恨自己, 為什麼是個女的, 為什麼帶給媽媽痛苦?我是不是不該來到這個世界?”
“我絕對不會要孩子。 我好怕生了孩子又重複我和我爸媽的模式。 我不想讓我的孩子重複我經歷的心靈痛苦。 ”
在小組內組建“公益幫助小組”的心理諮詢師王占郡說:“剛看到那些帖子時, 我感覺非常震撼:這裡就像‘家庭教育錯誤博物館’, 讓我看到一個‘家庭教育重災區’。
“我認得你, 因為你是另一個我”
“文化是個不斷演變的巨獸。 家庭是巨獸體內的多體小獸。 而個人不過是小獸身上的一點顏色。 在以為可以自作主張之餘, 往往不知道身在萬花筒中, 稍有牽動, 便會改變圖案。 ”這是家庭治療大師李維榕寫在《為家庭療傷》前言中的第一段話。
家是什麼?家庭像社會和個人一樣, 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發生著變化。 社會心理學家阿琳·斯果林克指出, 未來數十年內家庭會因社會領域發生著的3種變化而產生不同的需求。
“父母皆禍害”最初的控訴者, 突出特徵圈定為小學老師們的子女——也許有道理, 教師, 正好是社會主流意志最重要的輸出口。 媒體的報導也把子女與父母的衝突焦點簡化為“50後”父母與“80後”的代溝。 但事實上, 現在的控訴者從90後到50後、從待業青年到留美博士都有。 他們能夠迅速理解彼此, 只有一個共同原因:都受過父母的傷。 就像小組QQ群招募帖中說的:“我認得你, 因為你是另一個我”。
相反的聲音, 無論是批評或是提供建議, 在這裡都被強烈的排斥和反感。 他們常常感慨, “小白菜和非小白菜真是兩個物種。 ”他們覺得, 說話的人根本不明白他們曾經或現在仍在經受著什麼。或許,置於“父母皆禍害”小組組規之內的一段話,可以讓我們清晰地瞭解他們的初衷:我們不是不盡孝道,我們只想生活得更好。在孝敬的前提下,抵禦腐朽、無知、無理取鬧父母的束縛和戕害。
父母無恩論
“我們只想生活得更好。”究竟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如其所是”然而對有一些人來說,想要生活得更好,要逾越的障礙,卻似乎比跨越千山萬水還要艱難。因為他們要逾越的是,有毒性的父母有意識、無意識在他們的成長中留駐的烙印。
一直以來,父母的愛被當然地描述為偉大而無私的,是無條件的愛的象徵。“孝”字當頭的觀念深藏在我們的集體文化意識中。像胡適那樣提出“父母無恩論”,實在是稀少。以今天的眼光來看,胡適所論及的反而是真實:“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裡糊塗地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即無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然而,更多父母就是在“市恩”,他們把孩子視作沒有獨立意志的附屬品,最經常說的話就是:“我這是為他好……這是‘我的’孩子,要他怎樣就應該怎樣。”
寫作了《母愛的羈絆》一書的心理學家卡瑞爾·麥克布萊德博士,以個人多年與母親的抗爭和臨床治療豐富的經驗,分析了一類對子女最具傷害的母親——“自戀型母親”。這類型的母親,所有的焦點和目光只集中在自身,她要麼完全忽視孩子的需要,要麼以自己的想法為出發點完全地控制著自己的孩子。作為她的子女,特別是女兒——就像她的另一個自己,意味著要盡一切努力去迎合她的需求,成為她欲望的外延。
家庭治療學派的心理學家劉丹早就說過,只有孩子心中才對父母有著真正無條件的愛,不然孩子不會想盡一切辦法來討好父母、忠於父母,哪怕用傷害、毀滅自己的方式。
心理學家將家庭行使的根本任務定義為:為家庭成員提供一個發展的母體,讓他們在其中能夠發展為成熟的、心理健康的人。這或許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來自不同地方、不同家庭、不同年代的受害者,暴露的問題會驚人一致?”
控訴是走出問題的第一步
心理學知識的廣泛普及,讓我們有了意識,開始去反思、反抗父母的行為。但“控訴”對很多人來說仍是非常困難和難以接受的。承認父母對自己造成的傷害,在某種程度上不僅意味著對賜予我們生命的父母的背叛,也是一種對文化的反抗。
“我曾經默默地在小組裡待過好一陣子,看著那些與我有相同經歷的帖子,不敢有共鳴。我一直天真地以為他們畢竟是我的親人,如果違背他們的意志,就是大逆不道。但是,我已經沒有力氣再忍下去了……”直到父母安排23歲的阿叮和一個帶著15歲兒子的有錢老闆結婚,她才決定控訴、反抗。“那天我才知道自己原來是個什麼樣的人——沒有安全感,不自信,不會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喜歡評論別人……我當時非常痛苦:自己個性中存在的問題,居然是最摯愛的媽媽帶給我的。”潛水很久終於決定加入小組的“夢醒時分”也如是說。
控訴是值得肯定的。它是一種意識層面的覺醒,卻可以帶動潛意識裡的深層解凍。仍以麥克布萊德博士所研究的自戀型母親的孩子為例。在一個小孩2歲大時,正是他開始說‘不’和‘我的’的個性化過程。這一過程隨著孩子逐漸長大,開始發展出屬於自己的愛好、需要和欲望,以便從容不迫地從父母那裡獨立出來、形成健康的自我意識,貫穿一生。正常的父母,會允許這一過程有條不紊地、自然地發生。但是對自戀的母親的孩子來說,這一過程會受到嚴重阻礙,因為她不是管得太多,就是完全忽視他們。“被忽視的孩子的情感需要得不到滿足,無法發展個性、並成為獨立的人,因為她一直試著用想像中媽媽的愛來填補自己的空虛。她嘗試像一個小嬰兒一樣和媽媽粘在一起,努力博得媽媽的讚賞和關注。被管得太多的孩子,則沒有學會把自己看成一個獨立于媽媽的個體,沒有發展出自己的需要、欲望、想法和情感。這兩類女兒的情感需要都沒有得到滿足,在發展自我意識方面都有困難。”
控訴父母能讓我們成長嗎?
開始控訴,就意味著女兒和母親分離的開始,她總算可以開始表達屬於自己的聲音,自己的意志。這是力量的體現,讓子女在聲討中感受到自己的自我意識和獨立。
“首先要認識到存在問題,才可能改變。而且,我們的成長中必然有離開父母天地、背離父母過程,自然會有對父母的批判。”該小組的管理員張坤說。
需要超越的“控訴陷阱”
“他們還不是壞父母,只是我也沒法把他們等同于好父母,基本上他們就是王八蛋!這幾十年來,我一個人生活在孤獨和無助之中,我只企求一點關心安慰和鼓勵,但是連這最基本的要求都得不到,我不知道這樣的父母還有什麼意義。”說這個話的人已經35歲了。但他舔拭傷痛的樣子,仍像一個無法保護自己、也承擔不了自己生命責任的孩子一樣。鄭立峰說:“許多人到三四十歲,與父母青春期的對抗沒有結束;到四五十歲控訴還未完結,還想著要把15歲時不能講的事和父母講清楚。有可能父母已經改變了,甚至去世了,他還沒放下。”
所有的孩子都有兩種本能:“被愛的本能”和“去愛的本能”。兩種本能是各自獨立的,就算沒有被愛,還是會有去愛的本能。兩種本能都需要有機會自由表達。正是這個緣故,那些憎恨父母的孩子們,在控訴之後仍無法釋放去愛父母的本能,這讓他們內心更加痛苦。很多控訴者都以為,長大成人獨立之後,遠離父母就好了,就不被禍害了,但心理上與父母不斷的糾結卻隱含著這樣的語言:他們還在幻想著父母會對自己好。
“為什麼那麼多人無法放下對父母的怨恨?一個最重要的原因他們需要找到父母愛自己的證據。”家庭排列師鄭立峰說。這無疑是一個悖論,滿眼只有怨恨的人,是不可能看到愛的證據的。但越是缺失,人們越會生成另一種強烈的渴望,並以此去評判父母,進入更加失望的迴圈。可是,就算有好父母,我們幾乎每個人,不都在小時候羡慕過別人,期望別人的家長是自己的父母嗎?在我們的心底,其實也藏著一個萬能父母的幻想。
放不下,只意味著沉溺於控訴的情緒、自憐自艾不能自拔,只意味著時光早已飛逝,卻仍將自己固定在“受害者”位置上,固定在那個弱小的孩子身上,像當年受到父母的妨礙一樣,改由自己妨礙自己作為一個成年人前行。
“我們不能用過去父母的錯,為自己現在的不完整找藉口。”走過自身成長之路的魏敏,現在是薩提亞學習與應用發展中心的負責人,看過了太多工作坊裡的控訴,也看過了太多人走出控訴的變化,她說:“比控訴更重要的,是要與自己的生命能量聯結,完成自我的成長。當我們變得有力量,可以更好地生活,就不會再緊抱著對父母的怨恨,和他們的關係也會隨之改變。”“要父母道歉、認錯、改正,”控訴者說。但真正的和解卻需要先在自己內心進行。
“大多數人控訴,是因為他們只看到自己被父母要求、控制或忽視。而父母本身不僅僅是這個角色,也是普通的、有很多局限的人——父母用他們有限的生存模式左右了孩子的成長,父母無力給予孩子的或許也正是他們內心缺失的,他們使孩子受傷了卻可能全然不知。”魏敏說,“當我們不是對父母這個角色作出期待,能用人性的眼光去看父母時,或許才能體會到,他們當時已盡其所能而為。”
我們都曾是孩子,大部分人也會成為父母。沒有完美的孩子,也不可能有完美父母,在某種角度上,我們可能註定被禍害,也註定成為禍害。成長,也許就是歷經艱難、不斷接受失望、逐漸學會理解和接受人性的過程。但更重要的是,作為一個成年人,每個人都擁有最好的機會,用自己期望的愛的方式對待自己,將那分缺失的愛,由自己注入,從自己內心長起來,而不是寄託在老去的父母身上。
深層溝通三部曲
誰不希望能愛自己的父母呢?可是佈滿傷痕的心總是不自覺地護住了盔甲。控訴不能讓我們彼此靠近,深層溝通才能讓我們坦誠相對。這不僅需要技巧,更是一條漫長的自我內心修煉之路。在路上與父母的一次次重逢,我們能逐漸感受到關係在悄悄產生變化。
說話的人根本不明白他們曾經或現在仍在經受著什麼。或許,置於“父母皆禍害”小組組規之內的一段話,可以讓我們清晰地瞭解他們的初衷:我們不是不盡孝道,我們只想生活得更好。在孝敬的前提下,抵禦腐朽、無知、無理取鬧父母的束縛和戕害。父母無恩論
“我們只想生活得更好。”究竟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如其所是”然而對有一些人來說,想要生活得更好,要逾越的障礙,卻似乎比跨越千山萬水還要艱難。因為他們要逾越的是,有毒性的父母有意識、無意識在他們的成長中留駐的烙印。
一直以來,父母的愛被當然地描述為偉大而無私的,是無條件的愛的象徵。“孝”字當頭的觀念深藏在我們的集體文化意識中。像胡適那樣提出“父母無恩論”,實在是稀少。以今天的眼光來看,胡適所論及的反而是真實:“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裡糊塗地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即無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然而,更多父母就是在“市恩”,他們把孩子視作沒有獨立意志的附屬品,最經常說的話就是:“我這是為他好……這是‘我的’孩子,要他怎樣就應該怎樣。”
寫作了《母愛的羈絆》一書的心理學家卡瑞爾·麥克布萊德博士,以個人多年與母親的抗爭和臨床治療豐富的經驗,分析了一類對子女最具傷害的母親——“自戀型母親”。這類型的母親,所有的焦點和目光只集中在自身,她要麼完全忽視孩子的需要,要麼以自己的想法為出發點完全地控制著自己的孩子。作為她的子女,特別是女兒——就像她的另一個自己,意味著要盡一切努力去迎合她的需求,成為她欲望的外延。
家庭治療學派的心理學家劉丹早就說過,只有孩子心中才對父母有著真正無條件的愛,不然孩子不會想盡一切辦法來討好父母、忠於父母,哪怕用傷害、毀滅自己的方式。
心理學家將家庭行使的根本任務定義為:為家庭成員提供一個發展的母體,讓他們在其中能夠發展為成熟的、心理健康的人。這或許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來自不同地方、不同家庭、不同年代的受害者,暴露的問題會驚人一致?”
控訴是走出問題的第一步
心理學知識的廣泛普及,讓我們有了意識,開始去反思、反抗父母的行為。但“控訴”對很多人來說仍是非常困難和難以接受的。承認父母對自己造成的傷害,在某種程度上不僅意味著對賜予我們生命的父母的背叛,也是一種對文化的反抗。
“我曾經默默地在小組裡待過好一陣子,看著那些與我有相同經歷的帖子,不敢有共鳴。我一直天真地以為他們畢竟是我的親人,如果違背他們的意志,就是大逆不道。但是,我已經沒有力氣再忍下去了……”直到父母安排23歲的阿叮和一個帶著15歲兒子的有錢老闆結婚,她才決定控訴、反抗。“那天我才知道自己原來是個什麼樣的人——沒有安全感,不自信,不會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喜歡評論別人……我當時非常痛苦:自己個性中存在的問題,居然是最摯愛的媽媽帶給我的。”潛水很久終於決定加入小組的“夢醒時分”也如是說。
控訴是值得肯定的。它是一種意識層面的覺醒,卻可以帶動潛意識裡的深層解凍。仍以麥克布萊德博士所研究的自戀型母親的孩子為例。在一個小孩2歲大時,正是他開始說‘不’和‘我的’的個性化過程。這一過程隨著孩子逐漸長大,開始發展出屬於自己的愛好、需要和欲望,以便從容不迫地從父母那裡獨立出來、形成健康的自我意識,貫穿一生。正常的父母,會允許這一過程有條不紊地、自然地發生。但是對自戀的母親的孩子來說,這一過程會受到嚴重阻礙,因為她不是管得太多,就是完全忽視他們。“被忽視的孩子的情感需要得不到滿足,無法發展個性、並成為獨立的人,因為她一直試著用想像中媽媽的愛來填補自己的空虛。她嘗試像一個小嬰兒一樣和媽媽粘在一起,努力博得媽媽的讚賞和關注。被管得太多的孩子,則沒有學會把自己看成一個獨立于媽媽的個體,沒有發展出自己的需要、欲望、想法和情感。這兩類女兒的情感需要都沒有得到滿足,在發展自我意識方面都有困難。”
控訴父母能讓我們成長嗎?
開始控訴,就意味著女兒和母親分離的開始,她總算可以開始表達屬於自己的聲音,自己的意志。這是力量的體現,讓子女在聲討中感受到自己的自我意識和獨立。
“首先要認識到存在問題,才可能改變。而且,我們的成長中必然有離開父母天地、背離父母過程,自然會有對父母的批判。”該小組的管理員張坤說。
需要超越的“控訴陷阱”
“他們還不是壞父母,只是我也沒法把他們等同于好父母,基本上他們就是王八蛋!這幾十年來,我一個人生活在孤獨和無助之中,我只企求一點關心安慰和鼓勵,但是連這最基本的要求都得不到,我不知道這樣的父母還有什麼意義。”說這個話的人已經35歲了。但他舔拭傷痛的樣子,仍像一個無法保護自己、也承擔不了自己生命責任的孩子一樣。鄭立峰說:“許多人到三四十歲,與父母青春期的對抗沒有結束;到四五十歲控訴還未完結,還想著要把15歲時不能講的事和父母講清楚。有可能父母已經改變了,甚至去世了,他還沒放下。”
所有的孩子都有兩種本能:“被愛的本能”和“去愛的本能”。兩種本能是各自獨立的,就算沒有被愛,還是會有去愛的本能。兩種本能都需要有機會自由表達。正是這個緣故,那些憎恨父母的孩子們,在控訴之後仍無法釋放去愛父母的本能,這讓他們內心更加痛苦。很多控訴者都以為,長大成人獨立之後,遠離父母就好了,就不被禍害了,但心理上與父母不斷的糾結卻隱含著這樣的語言:他們還在幻想著父母會對自己好。
“為什麼那麼多人無法放下對父母的怨恨?一個最重要的原因他們需要找到父母愛自己的證據。”家庭排列師鄭立峰說。這無疑是一個悖論,滿眼只有怨恨的人,是不可能看到愛的證據的。但越是缺失,人們越會生成另一種強烈的渴望,並以此去評判父母,進入更加失望的迴圈。可是,就算有好父母,我們幾乎每個人,不都在小時候羡慕過別人,期望別人的家長是自己的父母嗎?在我們的心底,其實也藏著一個萬能父母的幻想。
放不下,只意味著沉溺於控訴的情緒、自憐自艾不能自拔,只意味著時光早已飛逝,卻仍將自己固定在“受害者”位置上,固定在那個弱小的孩子身上,像當年受到父母的妨礙一樣,改由自己妨礙自己作為一個成年人前行。
“我們不能用過去父母的錯,為自己現在的不完整找藉口。”走過自身成長之路的魏敏,現在是薩提亞學習與應用發展中心的負責人,看過了太多工作坊裡的控訴,也看過了太多人走出控訴的變化,她說:“比控訴更重要的,是要與自己的生命能量聯結,完成自我的成長。當我們變得有力量,可以更好地生活,就不會再緊抱著對父母的怨恨,和他們的關係也會隨之改變。”“要父母道歉、認錯、改正,”控訴者說。但真正的和解卻需要先在自己內心進行。
“大多數人控訴,是因為他們只看到自己被父母要求、控制或忽視。而父母本身不僅僅是這個角色,也是普通的、有很多局限的人——父母用他們有限的生存模式左右了孩子的成長,父母無力給予孩子的或許也正是他們內心缺失的,他們使孩子受傷了卻可能全然不知。”魏敏說,“當我們不是對父母這個角色作出期待,能用人性的眼光去看父母時,或許才能體會到,他們當時已盡其所能而為。”
我們都曾是孩子,大部分人也會成為父母。沒有完美的孩子,也不可能有完美父母,在某種角度上,我們可能註定被禍害,也註定成為禍害。成長,也許就是歷經艱難、不斷接受失望、逐漸學會理解和接受人性的過程。但更重要的是,作為一個成年人,每個人都擁有最好的機會,用自己期望的愛的方式對待自己,將那分缺失的愛,由自己注入,從自己內心長起來,而不是寄託在老去的父母身上。
深層溝通三部曲
誰不希望能愛自己的父母呢?可是佈滿傷痕的心總是不自覺地護住了盔甲。控訴不能讓我們彼此靠近,深層溝通才能讓我們坦誠相對。這不僅需要技巧,更是一條漫長的自我內心修煉之路。在路上與父母的一次次重逢,我們能逐漸感受到關係在悄悄產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