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的治療方法包括精神治療、藥物治療和其他治療, 其中精神治療應用的最為廣泛, 具體的治療方法也較多。
1、精神治療
該治療方法以支持性心理治療為主, 對強迫動作進行行為治療, 具體又可分為心理動力學治療、行為治療和家庭人際關係治療三個大方面。 心理動力學治療強調通過頓悟、改變情緒經驗以及強化自我的方法去分析和解釋各種心理現象之間的矛盾衝突, 以此達到治療的目的。 行為治療又分為兩個基本的流派, 分別從不同的角度認識強迫症, 治療的重點也有所不同,
2、藥物治療
氯米帕明是較常用的藥物, 常用劑量為每天150~300毫克, 分2次口服, 一般2~3周就可顯效, 用藥週期不少於半年, 部分患者需要長期用藥。 如果用藥後1個月還未見效, 則可考慮改用其他藥物。 氟西汀等也可以用藥強迫症的治療, 效果與三環類藥物相當, 且副作用較小。 對於存在心境障礙的患者, 可聯合使用卡馬西平或丙戊酸鈉來改善症狀。
3、其他治療方法
電抽搐治療適用於強迫觀念強烈, 並伴有濃厚消極情緒的患者;對症狀頑固、久治無效, 極端痛苦的患者, 可試用精神外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