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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穿鞋注意事項

一般的狀況下, 人類雙腳的體積與形狀在一天之中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點不同, 而這個變化在人類足部軟組織(softtissue)當中算可被接受的, 也就是說這個變化量是在可忍受範圍內(tolerableallowance)。 但是, 可忍受範圍的決定又與可忍受時間相關, 簡單的說, 時間越短可忍受範圍越大, 時間越長可忍受範圍越就越小了。

因此, 在平均一日的著鞋時間(8hours)的狀況下, 腳部圍度或稍為肥度(fittings)的最佳可忍受範圍為3—5mm。

孕婦的雙腳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狀況, 有著許多生理性的變化, 一天當中的腳部圍度變化(腫脹)量在10—25mm之間, 遠遠超過人類雙腳的可忍受範圍。

而孕婦腳型的變化僅止於圍度(肥度)的變化, 腳長的變化量則是隨著體重(即坐姿、站姿及走姿)的有無而改變, 坐姿與站姿的平均變化量約為4-7mm, 站姿與走姿的平均變化量約為3—6mm。

因此, 孕婦在懷孕期間, 尤其是懷孕末期的三個月間, 孕婦專用鞋的需求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選擇孕婦鞋的尺碼應該注意以下的幾個原則:

(1)鞋類尺碼(size)係依腳長而定, 必須注意坐姿、站姿及走姿之延伸量, 約比腳長多出10mm。

(2)選擇圓頭且肥度較寬, 鞋面材質較軟的鞋子。

(3)鞋型選擇上開式, 即系鞋帶式(lace-up)或魔術黏貼帶式(velcro)較佳, 其次可以選擇有鬆緊帶或可調整寬度的鞋類款式。

(4)懷孕十個月間, 可分前期(0—6個月)及後期(6—10個月)換穿不同的鞋子,

即孕婦前段鞋與孕婦後段鞋, 而孕婦後段鞋宜選擇具有足跟杯墊(heel cup)的保證裝置。

(5)選購孕婦鞋要注意鞋跟高度, 理想的鞋跟高度為:15-30mm, 平跟的鞋子雖然可以接受, 但是隨著孕婦“體重的增加”及“步能重後移”的影響, 在產後往往會帶來足底筋膜等腳跟部位的不適。

(6)最後, 鞋底要選擇耐磨度好且止滑性較佳(如雙密度PU材質)的大底。

以上為一般性選購孕婦鞋要注意的地方, 如已經產生懷孕末期的異常症狀, 則必須與醫師診療配合其他鞋類特殊裝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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