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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對症下藥小原則

瘙癢、皮膚脫屑, 甚至流膿淌水……各種皮膚病常常讓人痛苦不堪。 而一旦被皮膚病纏上, 如何選對藥物是儘快擺脫濕疹的關鍵。 皮膚病藥物甚多, 怎麼選對適合的藥物, 對症下藥呢?下面就由小編介紹一下選用皮膚病藥物的原則。

皮膚科外用藥有一個最簡單的原則:幹對幹, 濕對濕, 不幹不濕用糊劑。 即有滲出較多時, 選用濕敷;滲出少時, 採用洗劑、糊劑;乾燥、結痂、有鱗屑時, 採用乳膏、霜劑。

濕疹等皮膚病的外用藥劑型很多, 有水劑、霜劑、膏劑等, 不同劑型的藥效側重有所不同, 因此, 治療皮膚病先得給它分個期,

並掌握‘濕對濕、幹對幹’的基本原則, 才能有效。 ”專家強調, 以濕疹為例, 如果在急性滲出期塗上軟膏不但無益, 反而會增加滲出, 使皮膚病炎症加重。

有的人最初患濕疹時表現為局部皮膚紅斑、丘疹、水皰、滲液, 自覺灼熱和瘙癢等, 這就屬於急性期;過一段時間或者用藥治療皮膚病後, 急性炎症會減輕, 患處皮膚變得乾燥、結痂, 這就是濕疹的亞急性期了;當局部皮膚增厚、表面粗糙, 伴有色素沉著時, 濕疹已進入了慢性期。 當然, 也有的人一開始就表現為慢性濕疹。

皮膚病以濕疹為例, 濕疹急性發作有糜爛、滲液時, 可用3%硼酸水或生理鹽水放在消毒紗布上濕敷;皮損沒有糜爛、滲液時, 可以外塗爐甘石洗劑, 這都屬於“濕對濕”。

皮膚病常用的濕敷溶液還有高錳酸鉀溶液等。 亞急性期的濕疹, 少量滲液時也可濕敷, 乾燥結痂時就需外用氧化鋅油或激素霜劑。 而到了慢性期, 根據“幹對幹”原則, 可以選擇皮質類固醇激素軟膏或10%黑豆餾油軟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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