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感染治療2~3天后, 病情仍無改善甚或惡化, 應調換抗感染藥物。 已有病原檢查結果時, 應根據藥敏試驗選擇敏感的藥物。 無病原學資料可依, 則應重新審視肺炎的可能病原, 進行新一輪的經驗性治療。 輕、中度肺炎總療程可於症狀控制如體溫轉為正常後3~7天結束;病情較重者為1~2周;金葡菌肺炎、免疫抑制患者肺炎, 療程宜適當延長;吸入性肺炎或肺膿腫, 總療程須數周至數月。
其他治療應根據病情選用, 如吸氧、止咳化痰、輸液與抗休克等。
一、一般性治療:
臥床休息, 進易消化富蛋白質、電解質, 維生素食物,
二、 促進排痰:
鼓勵病人咳嗽、翻身, 或拍背促進排痰。 給于祛痰解痙藥, 必要時生理鹽水10ml加α--糜蛋白酶5mg、地塞米松5mg及少量抗生素, 霧化吸入2次/d。
三、抗生素的應用:
病源菌未明確者, 可按下列經驗用藥。
(一)革蘭陽性球菌, 用青黴素, 頭孢唑啉, 紅黴素, 複方新諾明。 革蘭陰性菌或混合感染可用頭孢唑啉, 阿莫西林, 頭孢呋辛等。 病情較重選用三代頭孢菌素, b內醯胺類+氨基糖甙類, 複方新諾明。
(二)院內感染:輕、中度可用呱拉西林, 頭胞唑林加慶大黴素, 頭胞呋辛, 頭胞羥唑或頭胞噻肟、頭胞唑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等,
四、免疫治療:
免疫球蛋白, 轉移因數、胸腺肽等免疫調節劑可輔助治療有一定幫助, 綠膿桿菌抗血清, 內毒素抗體尚處試驗階段。
五、併發症治療:
合併呼吸衰竭給予氧療及呼吸支持。 有電解質紊亂、肝、腎功能損害給予相應治療。 膿胸應於引流或外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