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主要包括軀體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礙和不伴有軀體疾病的精神障礙。 對於軀體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礙, 主要以治療軀體疾病為主, 如果精神症狀不影響對於軀體疾病的治療, 可以不必專門治療精神障礙, 對於精神症狀發作嚴重者, 可能嚴重影響疾病治療的實施, 可給予對症治療。 對於其他的精神病患者,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藥物治療、休克治療、電休克治療等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是目前治療精神疾病最常用也最有效的治療方法。 隨著抗精神病藥物的種類逐漸增多, 大部分精神病的治療都採用了化學藥物的治療方法,
電休克療法對於某些重症精神病, 特別是有嚴重躁狂或有自殺傾向的患者, 可以快速達到治療目的, 治療效果很好。 目前, 僅作為一種輔助治療手段。
心理治療對於重症精神病患者不作為主要的治療方法, 一般是在藥物治療使患者精神狀況好轉後, 作為一種輔助治療的方法。 心理治療對於輕型精神病患者可以起到一定的治療作用, 如神經症、心身疾病、人格障礙等疾病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