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大發作也稱全身性強直—陣攣發作, 以意識喪失和全身抽搐為特徵, 出現口吐白沫, 兩眼上翻, 四肢抽搐, 尖叫等典型症狀, 嚴重會造成大小便失禁, 持續發作。 而藥物治療作為癲癇大發作的主要治療方法, 有什麼用藥原則呢?
1、根據發作類型選藥。
2、長期用藥: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發作的藥物和劑量, 就應毫不間斷地服用, 定時服用, 一次也不能忘記吃藥, 不要認為幾個月不犯病病就好了, 自行停藥會導致更嚴重的發作。 大發作病人必須堅持3~5年不犯病, 才能在醫生指導逐漸減量, 遞減過程需1~2年。
3、用藥要有規律:如果癲癇發作無規律, 應將一日的藥量分三次為好;如果僅僅是在夜間或晨起時發作, 可僅在睡前服一次藥;如果女性僅在月經期有癲癇發作, 應在每次月經來潮前5~7天開始增加服藥劑量, 月經過後即可減回原來的小劑量維持;遇到感染發燒時可誘發癲癇發作, 也應短期增加抗癲癇藥劑量。 理想的藥物劑量是既能完全控制發作又不產生毒副反應的最小劑量, 所以一般自小劑量開始,
4、不強求完全控制發作:約15%癲癇病為難治性癲癇, 即很難控制其發作。 過度增加藥物劑量及藥物品種將會帶來嚴重的副作用, 得不償失。 所以用適當劑量的藥物後能使癲癇發作次數減少, 程度減輕, 對生活、學習、工作影響不大就可以了, 不要強求完全控制發作。
5、單一藥物治療原則:兩種以上藥物合用因藥物間相互作用, 並不能提高甚至可能降低療效, 故多主張單用一種藥物治療。 如因某一種藥物無效或因出現了嚴重的副作用需更換另一種藥物時, 不可突然停用前一種藥物,
6、用藥的次數應該根據發作的特點而設定。
7、定期藥物濃度檢測, 從而適當的調整藥物劑量。
以上是有關癲癇大發作的用藥原則, 癲癇一旦發作, 應立即到正規醫院接受專業的治療, 最後, 望廣大癲癇病患者能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