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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崎病診斷檢查

根據臨床表現, 並排除其他疾病, 下列6項中具有5項即可成立診斷。

⑴持續發熱5日以上。

⑵雙側結合膜充血。

⑶多形性紅斑。

⑷口唇發紅, 草莓樣舌;口腔及咽部粘膜彌漫性充血。

⑸急性期手掌與足底充血、硬結性水腫, 恢復期指尖開始脫皮。

⑹急性非化膿性頸部淋巴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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