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是指個體的精神活動集中地指向於一定物件的過程, 注意過程與感知覺、記憶、思維和意識等活動密切相關。 注意有被動注意和主動注意, 前者是由外界刺激被動引起的注意, 沒有自覺的目標, 後者是對外界刺激的定向反射。 正常人的注意有指向性、選擇性和保持性, 精神病患者的注意多存在障礙, 表現形式又是多種多樣的。
1、注意增強
多為主動注意的增強。 有妄想觀念的患者, 對環境保持高度的警惕, 過分地注意別人的一舉一動是針對他的;有疑病觀念的患者注意增強, 指向身體的各種細微變化,
2、注意渙散
注意力不易集中, 穩定性降低。 多見於精神分裂症、兒童多動症等。
3、注意減退
注意興奮性減弱, 廣度縮小, 穩定性下降。 多見於神經衰弱、腦器質性精神障礙。
4、注意轉移
注意不能持久, 穩定性降低, 很容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而注意物件不斷轉換。 多見於躁狂症。
5、注意狹窄
注意範圍明顯縮小, 當注意集中某一事物時, 不能再注意與之有關的其他事物。 多見於意識障礙或智慧障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