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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退燒藥不要超過3天

很多人認為, 發燒如果不及時降溫的話, 人就會被“燒傻”, 或者眼睛“燒瞎”、耳朵“燒聾”, 其實這些都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發燒是人體的一種有利防禦反應, 可以殺滅入侵人體的病原微生物, 在低於38.5攝氏度的時候, 不會對人體造成大的影響。 如果此時貿然降溫, 反而會削弱機體的防禦能力。

但是, 當體溫高於38.5攝氏度時, 人體的正常生理機能就會受到影響, 引發各種不適, 嚴重者甚至會出現昏迷、肝腎功能損傷, 兒童還可能出現高熱驚厥等, 這個時候就需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退燒藥了。

退燒藥只能用3天

當體溫高於38.5攝氏度時,

可以開始服用退燒藥。 但是, 常規意義上的退燒藥只起降溫作用, 並未“消滅”引起疾病的病原體, 實為“急則治其標”之舉。 比如細菌性肺炎引起高熱時, 首先需要使用抗生素控制細菌, 從而達到徹底消炎降溫的效果, 這才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法。 如果僅使用解熱藥, 體溫只能暫時性地降下來, 一會兒又升上去了, 而反復用退燒藥還會導致患者因出汗太多而虛脫, 反而不利於治療。 當體溫降至38.5攝氏度以下, 即可停用退燒藥。

有些退燒藥存在一定的肝腎毒性和神經毒性, 使用時一定要注意用量。 一般來說, 連續使用不要超過3天。 用退燒藥前後要注意監測體溫, 該用才用, 見好就收。

相比服用退燒藥, 更簡便、安全的是物理降溫。

如用溫水擦浴(用毛巾蘸上溫水在頸部、腋窩、大腿根部擦拭), 也可用冰袋敷、40%酒精擦浴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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