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患者在用藥過程中, 因為症狀暫時緩解, 檢查血液中的T3、T4也下降到接近正常水準, 就意識鬆懈, 私自減小藥量, 或者擅自停藥, 這會對病情產生不利影響, 甚至陷入“治療-復發-再治療”的惡性循環……
抗甲狀腺藥物是許多患者治療甲亢的首選, 包括丙硫氧嘧啶、甲巰咪唑等, 能抑制甲狀腺激素合成, 療效較為肯定。
對患者來說是方便、經濟、相對安全的選擇, 服用後不會導致永久性的甲狀腺功能減退。
不過, 抗甲狀腺藥物也有缺點:療程較長, 一般需服藥1年半至2年,
患者可能出現白細胞減少、皮疹和肝損害等不良反應;停藥後復發率也較高。
要在醫生指導下減量或停藥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一般維持1年半至2年, 具體劑量則需按病情的輕重進行調整。
有些患者服藥後, 一直不願到醫院複查, 認為自己怕熱、乏力、多食、情緒不穩等症狀已經改善, 就擅自減少服用量或者“想當然”停藥。 其實, 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經過藥物治療後, 如果甲亢症狀緩解或血甲狀腺激素水準恢復正常, 可以每2~4周減量一次, 待症狀完全消除, 甲狀腺腫大、突眼等體征明顯好轉, 才能減至最小量維持治療。 在完全停藥前, 如有必要, 還可將維持量再減半。
患者最好定期去醫院複查, 瞭解藥物的療效或副作用,
據觀察, 大於1年半的“長程”治療, 輕、中度甲亢治癒率為60%;小於6個月的“短程”治療, 其治癒率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