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在肺癌治療中應用廣泛, 是一種利用放射線、包括X射線、電子線、中子束、質子束及其他粒子束等破壞或消滅癌細胞的方法, 根據治療的目的又可將放療分為根治治療、姑息治療、術前放療、術後放療及腔內放療等。
(1)根治治療:根治治療主要用於不宜進行手術或拒絕做手術的患者。
(2)姑息治療:接近根治治療的姑息治療以減輕病人痛苦、延長生命、提高生活品質為目的, 用於晚期病人時, 姑息治療的目的一般是減輕患者疼痛、癱瘓、昏迷、氣急及出血等症狀。 放療照射次數應根據具體情況和設備條件等而定。
(3)手術前放療:手術前放療的目的是提高手術切除率、減少術中造成腫瘤播散的危險, 包括術前大劑量、少分割放療和常規分隔放療等, 具體根據患者的病情選擇。
(4)手術後放療:手術後放療主要用於術前估計不足、手術切除腫瘤不徹底的患者, 提高治療效果。
(5)腔內短距離放療:病變局限在大支氣管的癌灶, 可用銥作近距離放療與體外照射配合, 能提高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