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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燒傷治療方案

全身中毒在某些化學燒傷中很突出, 若有特效解毒藥物, 應及時施用;一般情況下則給予全身支援, 以保護肝、腎等重要器官, 加速毒物排出。 如輸液, 靜脈給予大量維生素、應用激素, 以及利尿、護肝等。 若為威脅生命的中毒, 例如液態黃磷燒傷面積較大, 僅靠沖洗中和是不夠的, 還應爭取時間果斷地切、削創面焦痂, 除去毒物來源, 並酌情植皮覆蓋創面。

化學燒傷比單純熱力燒(燙)傷要複雜得多。 1.化學燒傷的種類和性狀化學燒傷的傷因可分兩大類:一為強鹼燒傷, 如石灰、苛性鈉、苛性鉀等;二為強酸燒傷,

如王水、鹽酸、硫酸、硝酸、磷酸等。 鹼性燒傷, 其滲透性強, 深入皮下後使細胞脫水、溶解組織蛋白, 形成強鹼蛋白化合物, 致使創面加深, 造成更嚴重的深層組織破壞;強酸燒傷, 可立即引起組織蛋白的凝固, 使組織脫水形成厚痂, 其厚痂有利於阻止酸液繼續向深層組織內滲透, 可減少組織損傷;磷酸燒傷, 在戰時或工農業生產中常有發生。 由於磷化合物遇空氣極易燃燒, 氧化後變成五氧化二磷, 成為一種毒性很強的物質。 磷燒傷後, 如果沒有徹底清除皮膚上殘留的磷質, 磷可在皮膚上或傷口內繼續燃燒, 造成繼發的更深與重大面積的燒傷。 皮膚上或傷口內的殘留磷一旦被體內吸收, 又可引起全身磷中毒。

(1)一般處理原則 立即解脫被化學物質浸漬的衣物,

連續大量清水沖洗, 時間應較長。 特應注意眼部與五官的沖洗, 因損傷後可因而致盲或其他後果。 急救時使用中和劑等並非上策, 除耽誤時間外, 還可因匆忙中選擇不當或中和反應中產熱而加重損害。 早期輸液量可稍多, 加用利尿劑以排出毒性物質。 深度燒傷應儘早切除壞死組織井植皮。 已明確為化學毒物致傷者, 應選用相應的解毒劑或對抗劑。 引起急性肺水腫而很快窒息或死亡;磷進入傷口或皮下後, 可引起嚴重肝、腎中毒, 故在很小面積磷燒傷時, 也常有致人於死命的危險。 磷燒傷後可先用清水沖洗幾遍, 然後用1~5%硫酸銅溶液浸濕紗布敷在傷處, 使殘留的磷生成二磷化二銅(不再燃燒),
最後再用3%雙氧水或5%小蘇打水沖洗, 使磷渣再氧化成磷酐(無毒)。 在磷燒傷處理時禁用油或凡士林紗布包紮, 因磷易溶於油脂, 會促使人體中毒, 故在終末包紮時, 在用5%小蘇打水沖洗後, 用於紗布包紮最好。

(2)酸燒傷 急救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傷處, 隨後按一般燒傷處理。 此外, 有些腐蝕性酸燒傷:如石炭酸, 其脫水作用不如上述強酸, 但可吸收進入血循環而損害腎。 石炭酸不易溶解于水, 清水沖洗後, 可以70%酒精清洗。 又如氫氟酸, 其穿透性很強, 能溶解脂質, 繼續向周圍和深處侵入, 擴大與加深的損害作用明顯。 立即處理仍為大量清水沖洗, 隨後用5%一10%葡萄糖酸鈣(0.5ml/cm2)加入1%普魯卡因刨周浸潤注射, 使殘存的氫氟酸化合成氟化鈣,

可停止其繼續擴散與侵人。

(3)堿燒傷 急救時應大量清水沖洗, 沖洗時間更應延長。 深度堿燒傷適合早期切癡與植皮。 堿燒傷中的生石灰(氫氧化鈣)和電石(c2Ca)的燒傷必須在清水沖洗前, 先去除傷處的顆粒或粉末, 以免加水後產熱。

(4)磷燒傷 急救時應將傷處浸入水中, 以隔絕氧氣, 切忌暴露於空氣中, 以免繼續燃燒。 應在水下移除磷粒, 用l%硫酸銅塗布, 可形成無毒性的磷化鍋, 便於識別和移除。 但必須控制硫酸銅的濃度不超過1%, 如濃度過高, 反可招致銅中毒。 忌用油質敷料, 因磷易溶於油脂, 而更易吸收;適用3%一5%碳酸氫鈉濕敷包紮。 深度創面儘早切除與植皮。 磷燒傷應特別注意全身中毒問題。

(5)如誤服強鹼、強酸類腐蝕劑, 不論服量多少,
均可燒壞口腔、咽喉、食管與胃的粘膜, 嚴重者可燒壞肌層直至穿孔。 因此, 解救時不可立即催吐或洗胃, 以免食道與胃破裂或穿孔;可針對服用的強鹼或強酸種類, 將相應的中和溶液灌入, 同時灌入牛奶、雞蛋清、植物油或麵糊等流體, 以求保護好食管與胃粘膜, 贏得搶救時間。

(6)無論何種化學燒傷, 也無論是外燒傷或內燒傷, 均應迅速、安全地送醫院救治, 萬不可留在家庭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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