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明確診斷後應積極、及時地治療, 治療應規範, 用藥應個體化, 同時要長期隨訪。 對患者應認真解釋病情, 使其對疾病有正確的認識, 正確對待藥物的不良反應, 對患者的生活、生育時間等給予指導, 女性患者病情活動期應注意避孕。 紅斑狼瘡的治療以內用藥物為主, 合理使用糖皮質激素是治療的關鍵。
1.對於早期或輕症的紅斑狼瘡的治療 可不用激素, 應用非氯喹等。 活動期的紅斑狼瘡的治療應首選糖皮質激素, 必要時配合其他免疫抑制劑聯合治療。 進入緩解期及穩定期後激素應逐漸減量,
2.糖皮質激素 為治療紅斑狼瘡的首選藥物。 原則上糖皮質激素用於非甾體抗炎藥以及抗瘧藥物不能控制的嚴重病變。 普通患者可用潑尼松0.5 - 1mg/(kg﹒d), 對於LE 腎炎以及LE腦病患者須應用大劑量激素治療, 相當於潑尼松100 -200mg/(kg﹒d) , 或根據病情採用甲潑尼松衝擊療法, 即甲潑尼松0.5 - 1.0g/d, 靜滴, 連用3-5d。 病情控制後, 激素逐漸減量, 如果病情允許, 維持治療的激素劑量儘量小於潑尼松10mg, 一般治療時間為數年。 激素的應用方法有每日單劑量療法、隔日療法以及衝擊療法。 一般多採用前兩種方法。 當有重要臟器累及, 乃至出現狼瘡危象的情況下, 可以使用甲基潑尼松(MP)衝擊治療, MP 可用至500 - 1000mg, 每天1 次, 加入5%葡萄糖250mL, 緩慢靜脈滴注1 -2h,
3.免疫抑制劑 既往多用於大劑量激素治療無效, 或療效較差不能控制病情者;有特殊原因不能應用激素者;大劑量使用激素後因嚴重不良反應而難以繼續使用者;急性期應用激素控制病情後, 激素減量時為減少反跳者。 現多提倡在治療早期即聯合用藥, 可有效地減少糖皮質激素的副作用。 常用的免疫抑制劑如下。
(1)環磷醯胺 主要作用於S期的細胞週期特異性烷化劑, 通過影響DNA 合成而發揮細胞毒性作用。 其對體液免疫的抑制作用較強,
(2)硫唑嘌呤(AZP):為嘌呤類似物 可誦過抑制DNA合成發揮淋巴細胞的細胞毒作用。
(3)甲氨蝶呤(MTX):為二氫葉酸還原酶拮抗劑.通討抑制核酸的合成發揮細胞毒作用。 療效不及環磷醯胺衝擊療法, 但長期用藥耐受性較佳。 劑量每次10 - 15mg, 每週1 次。 主要用於關節炎、肌炎、漿膜炎和皮膚損害為主的紅斑狼瘡。
(4) 環孢素A:可特異性抑制T 淋巴細胞IL -2 的產生, 選擇性抑制細胞免疫, 是一種非細胞毒免疫抑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