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性關節炎和類風濕關節炎都是風濕免疫性疾病, 但它們是有根本的區別:
1.發病情況不同:風濕性關節炎初發年齡以9-17歲多見, 男女比例相當。 類風濕關節炎以中年女性多見。
2.病因不同:風濕性關節炎是鏈球菌感染造成, 而類風濕關節炎是多種原因引起的關節滑膜的慢性炎症。
3.症狀不同:風濕性關節炎常見累及大關節(膝關節、肘關節等), 不造成關節的畸形。 還有環形紅斑、舞蹈症、心臟炎的症狀。 類風濕關節炎往往侵犯小關節(尤其是掌指關節、近端指間關節、腕關節), 也會侵及其他大小關節, 晚期往往造成關節的畸形。
4.實驗室檢查不同:風濕性關節炎抗O高, 類風濕關節炎往往類風濕因數高, CCP、AKA會出現陽性。
5.治療不同:風濕性關節炎以消除鏈球菌感染為主, 青黴素是首選藥物。 同時對於關節疼痛、心臟炎等進行相關處理。 類風濕關節炎以防止關節破壞, 保護關節功能, 最大限度的提高患者的生活品質為目標。 用藥上及早應用慢作用抗風濕藥。 在關節疼痛腫脹期間應用非甾體抗炎藥控制疼痛等症狀。 出現內臟併發症時進行相關治療。
6.預後不同:風濕性關節炎治療後關節無變形遺留。 類風濕關節炎晚期會出現關節畸形。
風濕專家提醒廣大亞健康群體, 如果有類風濕疾病家族史、關節出現晨僵、疼痛、腫脹6周以上,
1.疼痛伴發熱, 你可能患了感染性關節炎。
2.無論是由於創傷或未知原因, 疼痛和僵硬感發展迅速, 或許你正體驗著類風濕關節炎發作。
3.經短暫坐立或一夜睡眠感臂、腿或後背疼痛、僵硬, 你可能出現骨關節炎或其他關節病變。
4.小兒臂凹、膝、腕、踝處出現疼痛或皮疹, 或出現波動熱、食欲不佳, 體重下降、可能患上了幼年性類風濕關節炎。
診斷標準
目前通常採用美國風濕病協會1987年的診斷標準:
(1)晨僵持續至1小時(每天), 病程至少6周;
(2)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腫, 至少6周
(3)腕、掌指、近指關節腫,
(4)對稱性關節腫, 至少6周;
(5)有皮下結節;
(6)手X線片改變(至少有骨質疏鬆和關節間隙的狹窄);
類風濕典型症狀 (7)類風濕因數陽性(滴度》1:20)。
凡符合上述7項者為典型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符合上述4項者為肯定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符合上述3項者為可能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符合上述標準不足2項而具備下列標準2項以上者(a.晨僵;b.持續的或反復的關節壓痛或活動時疼痛至少6周;c.現在或過去曾發生關節腫大;d.皮下結節;e.血沉增快或C反應蛋白陽性;f.虹膜炎)為可疑的類風濕性關節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