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一種發作性疾患, 是腦內神經元過度放電所引起的陣發性腦功能障礙, 小兒癲癇發病率大約3‰~6‰, 其中約1/3使用藥物難以控制, 稱為難治性癲癇, 目前難治性癲癇尚無統一的診斷標準, Schmidt提出兒童難治性癲癇評分標準:
1、0級 使用一種非一線抗癲癇藥物, 與劑量無關。
2、Ⅰ級 使用一線AEDs, 低於推薦劑量。
3、Ⅱ級 一線AEDs, 在推薦劑量範圍。
4、Ⅲ級 一線AEDs, 血漿濃度在治療範圍。
5、Ⅳ級 一線AEDs, 最大耐受劑量。
6、Ⅴ級 一種以上一線AEDs, 最大耐受劑量。
7、Ⅵ級 一種以上一線AEDs, 最大耐受劑量及數種二線AEDs。
0~Ⅱ級為醫源性難治性癲癇, Ⅲ~Ⅵ級為真正的難治性癲癇, 對於這類癲癇的治療仍以藥物治療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