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以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是為常見, 約占皮膚癌的90%, 基底細胞癌和鱗癌對放射治療都很敏感。
皮膚癌位置表淺, 邊界清楚, 直視下照射定位精確。 一般鱗狀細胞癌對放射線中度敏感, 基底細胞癌對放射線特別敏感, 而且皮膚耐受性較高。 放射源首選電子線, 其次為接觸X線或淺層X線, 照射野邊緣應超過腫瘤0.5 cm~1cm, 腫瘤邊界不清者, 則將邊緣擴3 cm~4cm。 根據病變大小採用垂直、切線或多野照射。 一般腫瘤劑量60~70GY/6~8周, 基底細胞癌所需劑量稍小, 治療中應根據腫瘤退縮情況調整射野及劑量。
放射治療的優點:
①可保護未被腫瘤累及的組織。
②產生的損傷較少。
③無瘢痕, 不引起人體外形的改變。
④不形成肥厚性瘢痕、瘢痕瘤、皮膚攣縮。
⑤治療時無痛。
⑥患者心理創傷輕。
⑦不需要住院。
放射治療的缺點:
①毛髮接觸後脫落, 不易再生。
②治療區汗腺喪失功能。
③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 色素脫失或沉著、乾燥或角化。
④不能作組織病理檢查, 不能控制腫瘤的確切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