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結腸癌來說, 手術仍是其主要的治療手段, 手術的目的為切除病灶、減輕瘤負荷、減輕症狀、獲取組織標本以得到腫瘤的生物學資訊、估計預後、指導書後綜合治療等。
一、手術指證
1.腫瘤因素
腫瘤局部可切除;遠隔臟器無轉移或有轉移, 但可一併切除者, 或可大部分切除, 腫瘤未累及機體致命或致殘的器官、組織、血管、神經。
2.宿主因素
患者一般情況好, 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功能可耐受手術和麻醉的打擊。 患者及家屬認可手術治療。
二、禁忌證
l.腫瘤因素
腫瘤局部廣泛浸潤, 無法切除者。 腹、盆腔腹膜、大網膜和遠隔臟器廣泛轉移,
2.宿主因素
高齡.體弱或一般情況差;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功能嚴重受損, 不能耐受手術和麻醉的打擊者。 患者和家屬拒絕手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