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疾病養生>神經科>正文

抗癲癇藥物的調整原則

服用抗癲癇藥物治療癲癇的患者, 為有效控制癲癇, 降低藥物副作用, 在應用抗癲癇藥物時會定期藥物濃度監測,適時調整藥物劑量, 那麼應該如何調藥才能讓治療更科學有效呢?

1、AEDs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不良影響在治療開始的最初幾周明顯, 以後逐漸消退。 減少治療初始階段的不良反應可以提高患者的依從性, 而使治療能夠繼續。 應該從較小的劑量開始, 緩慢的增加劑量直至發作控制或最大可耐受劑量。 兒童一律按體重計算藥量, 但最大劑量不應該超過成人劑量。

2、治療過程中患者如果出現劑量相關的副作用可暫時停止增加劑量或酌情減少當前用量,

待副作用消退後再繼續增加量至目標劑量。

3、合理安排服藥次數, 既要方便治療, 提高依從性, 又要保證療效。 如果發作或藥物的不良反應表現為波動形式, 可考慮更換AEDs的劑型或調整服藥時間和服藥頻率, 以減少藥物處於峰濃度時的副作用加重和處於谷濃度時的發作增加。

4、如果AEDs治療失敗應該採取以下措施:

檢查患者的依從性:不按醫囑服藥是抗癲癇治療失敗常見的原因之一。 醫師應告訴患者按時服藥的重要性, 要求患者定期隨訪。 有條件的醫院可以通過血藥物濃度監測, 瞭解患者的依從性。

重新評估癲癇的診斷:根據患者臨床表現和腦電圖特徵判斷對發作和綜合征的分類是否準確。

檢查患者是否存在潛在的進行性神經系統疾病。

選擇另一種有效且副作用較小的, 逐漸加量至發作控制或最大可耐受劑量。 發作控制後可考慮逐漸減掉原來的AED, 減藥應在新藥達穩態血藥濃度之後進行, 減量應該緩慢進行。

5、合併用其他抗癲癇藥患者換新抗癲癇藥時注意事項和方法:

單一藥物治療是抗癲癇藥物治療應遵守的基本原則。 但是許多癲癇患者就診時已經在服用一種或幾種抗癲癇藥, 發作仍然沒有控制。 怎麼調整藥量或換藥:

①如原AED選擇恰當, 調整劑量。 最好測定血藥濃度, 個體化調整劑量。

②如原AED選擇欠妥, 換另一種新AED:患者新換的AED至維持量時, 如發作停止, 再緩慢撤掉原來用的AED。

發作停止的含義是:對發作頻繁的患者有五個發作間期沒有發作可以逐漸撤掉原來用的AED。 對發作不頻繁的患者加新AED後有三個月沒有發作可以逐漸撤掉原來用的 AED。

③每次只能撤掉一種藥物, 撤掉一種藥物之後, 至少間隔1月, 如仍無發作, 再撤掉第二種藥物。

撤藥方法如下:

①苯妥英鈉:兒童每二周減25 mg;成人每二周減50 mg。

②卡馬西平:兒童每二周減50 mg;成人每二周減100 mg。

③丙戊酸鈉:兒童每二周減100mg;成人每二周減200 mg。

④德巴金緩釋片:兒童每二周減125mg;成人每二周減250 mg。

如果在撤藥過程中出現發作, 應停止撤藥, 並將藥物劑量恢復到發作前的劑量。

相關用戶問答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