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妊娠服藥禁忌分兩類:
一類為禁用藥品如毒性較強、藥性猛烈的藥物;
另一類為慎用藥品, 如具有活血破淤、下行重墜、通經破氣等作用的藥物。
中成藥的妊娠禁忌物件常常是指孕期不應使用的各種單味中草藥。
1.孕婦在整個妊娠期間, 切勿自作主張服用任何中成藥品。
2.妊娠期間出現任何不適, 應及時就診, 在婦科醫師的指導下確定是否服藥。
3.在必須服藥時, 要詳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標明孕婦禁忌、慎用或遵醫囑的藥品, 仍應參照前2項原則處理。
4.妊娠之前已經服用的藥品,
5.妊娠之後發現某些併發症時, 應在確診的同時, 在婦產科醫師指導下醫患協商決定:是服藥治療繼續妊娠, 還是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