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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型肝炎的診斷標準

肝炎的診斷標準是什麼?

1、診斷肝炎的檢查項目

(1)腹部B超:病毒性肝炎的聲像圖往往呈彌漫性肝病表現, 但藥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肝硬化、各種代謝性疾病所致的肝病等也可呈彌漫性改變, 在聲像圖上很難鑒別, 因此, 必須結合臨床和其他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

(2)常規檢測ALT及AST, 這兩種酶在肝炎潛伏期、發病初期均可升高, 有助於早期診斷。

(3)彌漫性肝病聲像圖表現:急性期特點為肝臟腫大, 肝實質回聲偏低, 光點稀疏, 部分患者可出現膽系改變, 出現膽囊壁增厚, 黏膜水腫呈低回聲。 遷延性者呈肝臟增大,

肝回聲增強, 不均, 光點粗大, 可伴脾臟增大或/和門靜脈內徑增寬。

2、診斷肝炎的判定標準

(1)作為一種選拔性體檢, 受檢者的流行病學資料、臨床症狀及病因學資料往往不可靠, 體征一般也不明顯, 故體檢中應主要依據肝臟生化、腹部B超檢查診斷或排除肝炎。

(2)血清ALT或AST增高超過參考值上限2倍(如正常參考值上限為X, 超過參考值上限2倍是指超過2X)。

(3)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過參考值上限2倍, 但B超聲像圖呈彌漫性肝病表現(脂肪肝除外)。

重型肝炎診斷標準是什麼?

1、亞急性重型肝炎。 以急性黃疸型肝炎起病, 15天至24周出現極度乏力, 消化道症狀明顯, 同時凝血酶原時間明顯延長, 凝血酶原活動度低於40%,並排除其它原因者。 黃疸迅速加深, 每天上升≥17.1μmol/L或血清總膽紅素大於正常值10倍,

首先出現Ⅱ度以上肝性腦病者, 稱腦病型(包括腦水腫、腦疝等);首先出現腹水及其相關症候(包括胸水等)者, 稱為腹水型。

2、慢性重型肝炎。 其發病基礎有(1)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病史;(2)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攜帶史;(3)無肝病史及無HBsAg攜帶, 但有慢性肝病體征(如肝掌、蜘蛛痣等)、影像學改變(如脾臟增厚等)及生化檢測改變者(如丙種球蛋白升高, 白/球蛋白比值下降或倒置);(4)肝組織病理學檢查支援慢性肝炎。 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 或慢性HBsAg攜帶者重疊甲型、戊型或其它肝炎病毒感染時要具體分析, 應除外由甲型、戊型和其它型肝炎病毒引起的急性或亞急性重型肝炎。 慢性重型肝炎起病時的臨床表現同亞急性重型肝炎,

隨著病情發展而加重, 達到重型肝炎診斷標準(凝血酶原活動度低於40%,血清總膽紅素大於正常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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