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服用抗心律失常的藥物時, 需注意以下2件事, 以免給自己帶來新的傷害。
1.謹防抗心律失常藥物導致心律失常
○1患者應嚴格掌握服用抗心律失常藥物的適應證, 防止不必要或濫用藥物。
○3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在沒有明顯血流動力學變化時, 應從小劑量開始, 效果不明顯時應在醫生指導下緩慢增加劑量, 最後確定最小有效劑量。
○4發生致心律失常作用時應注意:立即停用相關抗心律失常藥物, 並進行輸液等促進藥物排泄;出現嚴重血流動力學障礙時,
2.不必用藥的心律失常特點
良性和無害性心律失常一般不必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 其特點為:
○1無器質性心內外疾患。
○2無血流動力學障礙。
○3左室射血分數、心率變異性正常, 心室晚電位陰性。
○4心律失常類型較輕、穩定或抗心律失常藥物無效, 包括竇性心律不齊、偶發期前收縮、短暫發作(歷時數秒、數分)能自行終止的室上性心動過速、孤立性心房撲動和孤立性心房顫動、輕度竇性心動過緩、非頻率依賴性Ⅰ度、Ⅱ度1型房室傳導阻滯、單純右束支傳導阻滯、左前分支傳導阻滯、左後分支傳導阻滯、左間隔支傳導阻滯或左束支傳導阻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