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在意識清晰的情況下出現進行性的記憶下降、智慧衰退、人格改變和定向障礙, 而又沒有發現能導致這些異常的軀體或神經系統疾患, 可以作出老年性癡呆的診斷。 但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進行詳細的體格檢查、神經系統檢查和相應的實驗室檢查, 以免誤診。
老年性癡呆尚無特殊治療。 目前所採用的治療方法主要是儘量減輕疾病過程中所出現的包括精神症狀在內的各種症狀, 延緩癡呆的進一步發展。 如果患者出現興奮躁動和攻擊行為, 可給予抗精神病藥物進行治療。 情緒抑鬱者可用抗抑鬱劑治療,
由於老年性癡呆患者大多體質差, 腎功能減退, 故極易造成藥物在體內積蓄, 產生嚴重的副作用。 因此, 藥量應嚴加限制。 用藥時, 應從小劑量開始, 並且密切注意患者對藥物的反應。 藥量應限制在一般成人劑量的l/3~1/2。 如果患者在接受藥物治療後症狀無改善, 切勿盲目加藥。 當患者伴發精神症狀時, 應積極地進行治療。 對體質弱、食欲差的患者應適當補充維生素, 保證足夠的營養和注意水電解質平衡。 雖然促進腦代謝的藥物(如腦複康等)的療效難以肯定, 但也可試用之。 除少數有明顯興奮躁動或有合併症或有反社會行為者需要住院治療外,
對大多的患者而言, 實施正確的心理治療和精心比藥物治療更為重要, 特別是在疾病的早期, 病情尚未充分發展時更是如此。 雖然要使已喪失的記憶、理解、抽象思維等能力完全恢復正常是不可能的, 但通過適當的心理治療可合理地使用殘存的腦功能, 使患者的行為能維持在普通水準或社會允許的範圍內。 為改善或保持患者的記憶功能, 可讓患者讀每天的報紙, 看電視, 聽收音機, 按規定的時間核對鐘點, 到附近熟悉的街上按列好的清單購買物品, 鼓勵患者自己料理自己的生活, 做一些簡單的家務勞動。
如果病情許可, 可讓患者適當參加社會活動和做一些手工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