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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酒與常用藥物之間有些什麼禁忌?

(1)不能與精神藥物氯丙嗪、奮乃靜、地西泮(安定)、氯氮卓(利眠寧)及抗過敏藥苯海拉明(可他敏)、氯苯那敏(撲爾敏)、賽庚啶同用, 因其與酒對中樞神經有協同抑制作用, 輕則使人昏睡, 重則血壓下降、昏迷或產生呼吸抑制, 導致死亡。

(2)不能與降壓藥肼苯達嗪、利尿藥依他尼酸(利尿酸)同用, 這些藥可增強酒精的毒性。

(3)不能與鎮靜藥如巴比妥類藥同服, 因其能增大鎮靜和催眠作用, 劑量過大時可致昏迷或死亡。

(4)不能與降血糖藥同服, 二者有較強的協同作用, 可引起嚴重的低血糖反應。 如為後期注射胰島素患者,

飲酒時可加快或加重神經病變。

(5)不能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同服, 如治療帕金森病的左旋丙炔苯丙胺(Selegiline, 司來吉蘭);抗抑鬱藥苯乙肼、反苯環丙胺、異卡波肼、嗎氯貝胺等, 均能增強機體對酒的敏感性, 引起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呼吸困難、頭痛等不良反應。

(6)不能與糖皮質激素、強心苷同服, 前者有導致骨缺血性壞死的可能, 後者能增加機體對強心苷的敏感性, 稍有不慎即可產生嚴重後果。

(7)不能與解熱鎮痛藥如阿司匹林、撲熱息痛及其製劑同服, 酒能加強此類藥對胃腸道的刺激, 嚴重者可引起消化道出血。 與撲熱息痛同服還可造成肝損害, 甚至肝壞死。

(8)不能與磺胺類藥及灰黃黴素同服, 前者可加強酒精的精神症狀, 稍飲即醉;後者則可導致情緒異常及精神症狀。

(9)不能與甲硝唑、替硝唑、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灰黃黴素、妥拉唑啉、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頭孢孟多等同服, 這些藥可抑制酒精在體內的代謝產物乙醛的氧化分解, 產生蓄積中毒, 輕者5—10分鐘內出現面部發熱, 色紅, 頭頸部血管劇烈搏動或呈搏動性頭痛。 嚴重者可出現煩躁不安、呼吸困難、噁心、嘔吐、口幹、出汗、心跳加快、血壓下降、視力模糊、精神錯亂, 甚至休克。 劇烈者可致呼吸抑制、心率失常、心肌梗死, 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甚至死亡, 醫學上稱之為“戒酒硫樣反應”。 遇到這種情況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不可誤為一般醉酒延誤病情。

(10)不可與對肝有損害的藥物同服, 如四環素、利福平、異煙肼、丙戊酸鈉、撲熱息痛、酮康唑等同服,

因酒能增強其毒性, 可加重肝損害或導致肝壞死。

為穩妥起見, 在生病服藥時最好不飲酒。 情非得巳時最好能向醫生詢問清楚, 以免造成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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