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早搏的治療 方法選擇需結合實際情況

隨著醫學技術水準的不斷提升, 對於一些致死率高的心臟類疾病的治療, 已經不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 而心臟早搏這種狀況, 是目前在生活中極為常見的現象, 為此, 本文特對心臟早搏的治療辦法進行分析。

過早搏動, 亦稱期前收縮、期外收縮, 簡稱早搏。 是一種提早的異位心搏。 按起源部位可分為竇性、房性、房室交接處性和室性四種。 其中以室性最多見, 其次為房性, 竇性過早搏動罕見。 過早搏動是常見的異位心律。 可發生在竇性或異位性(如心房顫動)心律的基礎上。 可偶發或頻發, 可以不規則或規則地在每一個或每數個正常搏動後發生, 形成二聯律或聯律性過早搏動。

應參考有無器質性心臟病, 是否影響心排血量以及發展成為嚴重心律失常的可能性而決定治療原則。

無器質性心臟病基礎的過早搏動, 大多不需特殊治療。 有症狀者宜解除顧慮,

由緊張過度情緒激動或運動誘發的過早搏動可試用鎮靜劑和β-受體阻滯劑。

除病因治療外, 可選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 房性和房室交接處早搏大多選作用於心房和房室交接處的Ⅰa、Ⅰc、Ⅱ、Ⅳ類藥, 而室性早搏則多選用作用於心室的Ⅰ類和Ⅲ類藥。 有潛在致命危險的室性早搏常需緊急靜脈給藥。 以Ⅰb類為首選。 急性心肌梗塞初期仍常首選靜脈內利多卡因。 心肌梗塞後若無禁忌, 則常用β-阻滯劑治療。 原發或繼發性QT間期延長綜合征患者, 禁用Ⅰ類藥, 原發性者可選用β-阻滯劑、苯妥英或卡馬西平。 繼發性者去除病因, 宜用異丙腎上腺素或心房或心室起搏治療。

近年研究(CAST 1989)提示, 抗心律失常有增加死亡率危險。 即使有心臟病患者控制室性過早搏動,

亦無證據證明使猝死率降低(除心肌梗塞後用β阻滯劑外)。 因此應用抗心律失常藥應權衡其利弊。 國內曾有非心肌梗塞心律失常患者(主要為過早搏動)較大系列多中心試驗、較長時期隨訪, 室上性心律失常用普魯帕酮、莫雷西嗪、室性心律失常用普魯帕酮、莫雷西嗪、美西律治療具有一定療效, 未發現嚴重心臟事件, 但用藥過程中仍需密切隨訪監測其效果和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 對有心功能不全者尤需謹慎。

頻繁發作, 症狀明顯或伴有器質性心臟病者, 宜儘快找出早搏發作的病因和誘因, 給予相應的病因和誘因治療, 同時正確識別其潛在致命可能, 積極治療病因和對症治療。

以上便是為大家介紹的治療心臟早搏的方法,

對於出現心臟早搏的人來說, 其在發現自身有上述症狀出現後, 最好是及時的就醫對該症展開治療, 從而讓自己儘早的遠離該病可能對身體產生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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