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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產期心肌病

[概述]

一種發生在婦女分娩前、後, 病因不明, 以心肌病變為基本特徵和以充血性心力衰竭為主要表現的心臟病變。 本病國內發病率約占產婦的0.023%。 高齡、多產、多胎及有妊娠中毒史的產婦中發病率較高。 本病預後較原發性心肌病為好。

[症狀體症]

1.心臟擴大。 以左室擴大為主。 2.心力衰竭。 表現為進行性加重的勞力性呼吸困難和體循環淤血體征。 3.心律失常:各種類型心律失常均有, 室早和房顫最多見。 4.栓塞:腦、肺、腎動脈栓塞最常見。

[診斷依據]

1.妊娠期婦女在產前3個月至產後6個月內出現心臟擴大、心力衰竭症狀; 2.臨床特點符合擴張型心肌病改變。

[治療原則]

1.臥床休息; 2.治療心力衰竭; 3.預防栓塞; 4.處理心律失常; 5.免疫抑制劑; 6.忌用避孕藥、禁止再次孕妊; 7.內科治療無效的終末期病例可考慮心臟移植治療。

[療效評價]

1.治癒:心臟形態結構及功能完全恢復正常, 無任何後遺症, 如栓塞等。 2.好轉:心臟形態結構未能完全恢復正常, 心功能恢復至二級。 3.未愈:治療後心臟形態及功能狀態均無顯著改善或呈惡化趨勢。

[專家提示]

本病為一種與孕妊有關的心臟病變。 缺乏有效的預防手段, 治療上以對症治療為主。 但早期對本病患者開始積極治療約可使50%患者痊癒。 說明雖然缺乏特異性的治療措施, 但本病預後較原發性心肌病好得多。 部分患者對藥物治療反應欠佳則預後不良,

對本病終末期患者心臟移植仍將為病人提供生存的機會。 本病患者嘗試再次妊娠是嚴格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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