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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臨床表現

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簡稱妊高症), 即以往所說的妊娠中毒症、先兆子癇等, 是孕婦特有的病症, 多數發生在妊娠20周與產後兩周, 約占所有孕婦的5%。 一旦出現妊高症, 應積極治療。 其治療原則是, 降低血壓, 控制水腫, 防止抽搐, 適時中止妊娠。 首先要讓患者臥床休息, 給予低鹽飲食, 保持安靜, 避免過強的光線刺激。 若血壓特別是舒張壓在14.6kPa以上或出現抽搐, 應給予25%硫酸鎂靜脈注射, 並可配合肼苯噠嗪或柳氨苄心定等降壓藥物。 對於嚴重妊高征經24~48小時治療未見好轉, 或病情加重, 或胎盤功能明顯減退, 應及時終止妊娠。

臨床表現:

①血壓升高, 收縮壓≥17.3kPa, 或舒張壓12.0kPa或較孕前增加4/2kPa即可診斷。

②水腫, 臨床上表現為體重增加過多, 下肢和腹壁水腫, 重者出現腹水, 經休息水腫不消退。

③蛋白尿, 應選用清潔中段尿作標本, 尿蛋白在(+)或(+)以上。

④患者自覺頭痛頭暈, 噁心嘔吐, 視力模糊, 上腹部疼痛等。

⑤抽搐昏迷, 這是病情最嚴重的表現, 可發生在產前, 產時或產後。 抽搐時病人表現面肌緊張, 牙關緊閉, 眼球固定而直視前方, 繼而全面肌肉強直, 劇烈抽動, 呼吸停止, 意識喪失, 大小便失禁, 發作頻繁或持續昏迷者, 常可死亡。

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預防, 關鍵在於做好孕期保健工作, 加強宣傳教育, 瞭解血壓水準。 每次產前檢查除應測量血壓外, 還應測量體重,

檢查尿中是否出現蛋白。 對有妊高征家族史、腎臟病、糖尿病及羊水過多, 多胎妊娠的孕婦更應注意。 產前檢查的次數可適當增加, 以便密切注意病情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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