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妊娠由於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 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甲亢的臨床表現, 例如心動過速、心輸出量增加、甲狀腺增大、皮膚溫暖、多汗、畏熱、食欲亢進等, 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見, 故使妊娠合併甲亢診斷有一定困難。
在產前檢查時發現有甲亢的症狀和體征時, 應進一步做甲狀腺的功能測定以明確診斷。
妊娠期甲亢的診斷標準為:
有高代謝症群,
血清總甲狀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
總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 游離甲狀腺素指數(FT4I)≥12.8。
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準<1.4倍正常值上限者為輕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臟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為重度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