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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發熱的診斷要點是什麼?

產褥期內, 以發熱為主症, 出現發熱持續不退, 或突然高熱寒戰, 並伴有其他症狀者, 稱為“產後發熱”。

1.本病之診斷依據為發熱見於產褥期, 尤以新產後為多見, 常伴有惡露異常, 或小腹疼痛等症。

2.本病須與內外各科疾病之發熱, 如痢疾、瘧疾、腸癰等鑒別, 其鑒別方法主要參合四診及必要的檢查。

3.產後一二日內, 出現低熱。 此因產時過度疲勞與失血, 使產婦處於陰血虧虛, 陽無所依, 陽氣浮越于外, 營衛失和而致低熱, 屬生理性發熱, 不需治療, 而能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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