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本症指原發性失眠。 表現為持續相當長時間的對睡眠的質和量不滿意的狀況。 患者感到憂慮或恐懼、心理上惡性循環, 使本症持續存在。 原發性失眠症往往在青年或中年起病, 很少在兒童或少年時出現。 失眠症的病程差異較大, 如果是心理性或醫療性應激事件引起, 病程可以是有限的幾個月。 最常見的情形是, 最初階段的進行性加重失眠, 持續數周到數月, 隨之較穩定的慢性睡眠困難持續數年。 有的患者雖只經歷過一次發作, 但在以後遇到某些生活事件會出現睡眠的明顯波動。
病因
有人認為與腦力衰竭有關, 但缺乏確切的病因學的定論。
症狀
(l)病前有一定心理社會因素, 如過度疲勞或緊張等。 但之後, 相應刺激因素不存在了, 患者睡眠情況沒有改善。
(2)有一定性格基礎, 表現為敏感, 高警覺, 對健康要求過高, 易激惹、急躁等。
(3)睡眠障礙為主要症狀, 可為初級失眠(入睡困難)、中級失眠(睡眠淺, 易醒)、末級失眠(早醒), 亦或多夢、無睡眠感、醒後不解乏等。 上述症狀可能混合存在。
(4)有些患者失眠僅為主觀主訴, 有時旁人見其打鼾, 醒後仍稱沒有睡。 可伴有焦慮、抑鬱情況, 但多繼發於失眠症狀, 且嚴重程度不足以診斷焦慮症或抑鬱症。
(5)希望迅速改善睡眠狀況, 主動求醫, 甚至自行服藥或飲酒, 以圖睡眠品質提高。
(6)全身檢查沒有發現與之有直接關係的軀體疾病。
(7)可用睡眠腦電圖等觀察患者睡眠情況。 有時患者失眠主訴與睡眠效果相悖。
檢查
(l)診斷要點:
(l)以睡眠障礙為幾乎唯一的症狀, 其他症狀均繼發於失眠, 包括難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夢、早醒、醒後不易再睡、醒後感不適、疲乏或白天困倦。
(2)上述睡眠障礙每週至少3次, 並維持1個月以上。
(3)失眠引起顯著的苦惱, 或精神活動效率下降, 或妨礙社會功能。
(4)不是任何一種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症狀的一部分。
(2)鑒別診斷:
(1)繼發性失眠。 引起繼發性失眠的常見原因有以下幾方面:①任何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的軀體疾病;②身體方面的痛苦或不適, 如皮膚疾病的痛癢或疼痛, 癌性疼痛等, 常造成失眠;③酒、咖啡、菜或藥物等引起的失眠;④精神疾患。
(2)其他睡眠障礙, 如夜驚、夢魘患者可有失眠, 若有典型的夜驚和夢魘症狀觀則不考慮失眠症。
(3)一過性失眠障礙。 這在日常生活中常見, 不需任何治療, 身體可做自然調節, 故病程不足者不診斷失眠症。
治療
(1)心理治療:
(1)一般心理治療。 通過解釋、指導, 使患者瞭解有關睡眠的基本知識, 減少不必要的預期性焦慮反應。
(2)行為治療。 進行放鬆訓練, 教會患者入睡前進行, 加快入睡速度, 減輕焦慮。
(2)藥物治療:
(1)苯二氮卓類。
(2)抗抑鬱劑。
(3)其他:
(1)生物回饋。 可加強自我放鬆訓練, 對於減輕焦慮情緒有效。
(2)體育鍛煉。 適當體育鍛煉, 增強體質, 加重軀體疲勞感, 對睡眠有利, 但運動量不宜過大, 過度疲勞反而影響睡眠。
(3)調整生活習慣, 如取消或減少午睡, 養成按時睡眠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