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標準
臨床痊癒: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 能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 停用一切治療重症肌無力的藥物, 3年以上無復發。
臨床近期痊癒: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 能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 停用一切治療重症肌無力的藥物或藥量減少3/4以上, 1個月以上無復發。
顯效:臨床症狀和體征有明顯好轉, 能自理生活、堅持學習或輕工作, 治療重症肌無力藥物的藥量減少1/2以上, 歷時一個月以上無復發。
好轉:臨床症狀和體征有好轉, 生活自理能力有改善, 治療重症肌無力的藥物用量減少1/4以上, 歷時一個月以上無復發。
無效:臨床症狀和體征無好轉, 甚至有惡化。
(2)記分標準
某教授首次提出臨床絕對記分和相對記分的概念, 以臨床絕對記分的高低反映重症肌無力病人受累肌群肌無力和疲勞的嚴重程度;以臨床相對計分來做病情的比較和療效的判定。 臨床相對記分:(治療前臨床絕對記分總分-治療後臨床絕對記分總分)/治療前臨床絕對計分總分。
臨床相對記分>95%者定為痊癒, 80%~95%為基本痊癒, 50%~80%為顯效, 25%~50%為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