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綱是從具體事物中抽象出來的概念, 用八綱辨別歸納證候, 是分析疾病共性的辨證方法, 是八綱概念在中醫學中應用的一個方面。
八綱中的表和裡, 是用以辨別疾病病位最基本的綱領;寒熱虛實, 是用以辨別疾病病因病性最基本的綱領;陰與陽則是區分疾病類別、歸納證候的總綱。 由於八綱是對疾病過程中機體反應狀態最一般的概括, 是對辨證診斷提出的最基本的原則性要求, 通過八綱可找出疾病的關鍵, 掌握其要領, 確定其類型, 預決其趨勢, 為治療指出方向。
八綱辨證是辨證的基礎,
八綱辨證是從八個方面對疾病本質作出綱領性的辨別。 但是, 這並不意味著八綱辨證只是把各種證候簡單、截然地劃分為八個區域。 由於八綱之間不是彼此孤立的, 而是相互聯繫的、可變的, 其間可以相兼、錯雜、轉化, 如表裡同病、虛實夾雜、寒熱錯雜、表證入裡、裡邪出表、寒證化熱、熱證轉寒、實證轉虛、因虛致實等, 並且有可能出現證候的真假, 如真熱假寒、真寒假熱、真實假虛、真虛假實等。 這就大大增加了八綱辨證的複雜程度, 從而可組合成許多種較為具體的類證綱領, 如表實寒證、表寒裡熱證等,
當然, 八綱辨證對疾病本質的認識, 應該說還是不夠深刻、具體的, 如裡證的概念就非常廣泛, 八綱尚未能提示到底是何髒何腑的病變, 又如寒與熱不能概括濕、燥等所有的病理性質, 虛證、實證也都各有種種不同的具體病變內容。 因此, 八綱畢竟只是"綱", 八綱辨證是比較籠統、抽象的辨證, 臨床時不能滿足於對八綱的分辨, 而應當結合其他辨證分類方法, 對疾病的證候進行深入地分析判斷。
我們不能把八綱辨證僅僅理解為只是幾類較為籠統證候的簡單歸納, 而應認識到八綱的概念通過其相互關係, 較為突出地反映了辯證法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