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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衰竭有哪些症狀表現呢

急性呼吸衰竭

指患者由於某種原因在短期內呼吸功能迅速失去代償, 出現嚴重缺氧和(或)呼吸性酸中毒者。 其原因多為溺水、電擊、創傷、藥物中毒等, 起病急驟, 病情發展迅速, 須及時搶救才能挽救生命。 近年來, 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征(ARDS)作為急性呼吸衰竭的一種類型日益多見。

臨床表現

1.起病急驟, 多有腦外傷、溺水、電擊、脊髓損傷、神經肌肉接頭的病變, 並很快出現呼吸減慢或停止。 2.紫紺、抽搐、昏迷。

診斷依據

1.患者多數原無呼吸系統疾病, 有腦外傷、溺水、電擊等, 很快出現呼吸減慢甚至停止。 2.動脈血氣分析:PaO2《8.0KPa,

PaCO2可正常、降低或升高。

治療原則

1.現場搶救, 人工呼吸, 保持氣道通暢, 心臟按壓, 即:心肺復蘇。 2.高濃度給氧(吸氧濃度》50%)或高壓氧艙治療。 3.機械通氣。 4.積極處理原發病。 5.糾正酸 堿平衡、電解質紊亂。 6.對症、支持治療。

用藥原則

1.患者呼吸減弱或停止, 即用基本藥物1、2、3。 2.患者呼吸減弱或停止伴心臟驟停時, 可選用基本藥物1-6。

輔助檢查

1.對於一般病人, 以檢查框限“A”為主; 2.等病人病情穩定, 再行檢查框限“B”和“C”檢查。

療效評價

1.治癒:症狀、體征消失, 動脈血氣分析值正常。 2.好轉:症狀、體征改善, 動脈血氣分析有所好轉。 3.未愈:症狀、體征及檢查無改變或加重。

專家提示

急性呼吸衰竭, 一般原無肺部疾病, 發生急驟, 預後主要與現場急救有關, 可以痊癒。 但是不及時搶救,

可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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