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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椎病的病理是如何表現

頸椎病是因為頸椎間盤退變、椎體骨質增生病變產生些生的一系列症狀, 臨床也習慣稱為頸椎綜合征。 頸椎間盤退變以頸椎5~6、頸椎6-7的發病最為多見, 我們一般將其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種。

原發性病變:頸椎病的初期病理變化為頸椎間盤的退行性病變, 首先是髓核的脫水使髓核最後成為一個纖維軟骨性實體而使椎間盤狹窄。 再者是纖維環停止發育而退變, 並出現破裂, 發生髓核脫出, 同時纖維環的引起頸椎:。 最後是軟骨板的變性而加重了纖維環和髓核的變性和壞死。

繼發性病變因為頸框怫盤發生退行性病變之後,

物理性能也發生相應的變化, 也就是耐壓性和耐牽拉力減低。

①耐壓性減低:由於耐壓性能差, 當頸椎間盤受到頭顱重力和胸部肌肉牽拉力作用時, 變性的頸椎間盤也可以發生局部和大部出, 而引起椎間隙狹窄, 小關節錯位或重疊, 椎間孔的上下徑變小。

②耐牽拉力的減低:因為頸椎間盤耐牽拉能力的減低, 當頸椎作屈、後伸、左右側屈和旋轉動作時, 相鄰椎體間的穩定性減少, 可以出現一系列椎體不穩定現象, 包括椎間盤的活動度增大, 椎體半脫位亦稱為滑椎;繼而出現小關節、鉤椎關節和椎板的骨質增生;黃·韌帶、項韌帶變性, 軟骨化和骨化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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