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以整體觀念、辨證施治為兩大基本特色。 因此, 臨症時必須對患者的整體狀況有較詳細的瞭解。 可能來診的患者不僅僅是一種病, 也可能患者對症狀的描述僅僅是一些表像。 故而必須對患者的情況進行全面的瞭解與檢查後, 在明確診斷的前提下, 才能確定對患者數種疾病或一種疾病的數種症狀的治療順序產生辨證施治的方法。 所以腹針提出了“先從診斷入手, 再看辨證妥否, 爾後操術勿躁, 依情再做加減"的主張。 強調辨證施治必須建立在診斷的基礎上, 而這裡我們所講的診斷, 包含著兩個方面的內容,
古人雲:“—針, 二灸, 三服藥”, 說明針灸治病時速度最快捷, 應當作為治療方法的首選。 臨床上針灸的方法多種多樣, 針具的種類五花八門, 而任何的一種針灸方法都有其獨到的地方, 都可能對某些病種有獨特的療效。 而任何的一種針法都可能有相對的適應證, 因此, 掌握多種療法才能在臨症時根據病情的不同需求或不同階段採用最佳的治療方法。
腹針治療慢性病是一種較理想的方法, 除對適應證的篩選外, 還有一些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診斷明確之後, 選擇對症的處方很重要。 而每種疾病的處方都是從臨床應用中反復提煉總結出來的具有共性特點的穴位組合,
正確的處方確定之後, 能否對穴位進行準確的定位, 便是影響療效的又主要因素, 穴位的相對特異性與穴位的位置相關。 例如, 我們說足三裡可以影響胃的蠕動時, 所講的足三裡的位置是一個已知的定位點而不是一個任意點。 如果不能按標準的取穴方法去取穴, 或取的穴位與定位相差甚遠, 那麼很難講是否對胃的蠕動有影響。 腹穴的定位必須準確, 往往“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 因此, 取穴時必須反復地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