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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皮炎引起的原因是?

皮炎是屬於皮膚病的一種, 而藥物性皮炎又屬於皮炎的一種, 這樣一層又一層的息息相關讓大家想到什麼呢, 藥物性皮炎也是困擾著我們的麻煩, 我們應該瞭解它, 治療它。

藥物性皮炎

藥物性皮炎(dermatitis medicamentosa), 也稱為藥疹(drug eruption), 是指藥物通過各種途徑, 如注射、口服、吸入、外用等進入人體後引起的皮膚粘膜急性炎症性反應。 重者伴有內臟損害。 其發病機制很複雜, 包括免疫性和非免疫學能夠作用機制, 前者涉及到變態反應Ⅰ-Ⅳ型, 與患者過敏體質有關。 常見引起藥物性皮炎的致敏藥物如①解熱鎮痛藥;②磺胺類藥;③抗生素類藥,

氨苄青黴素;④安眠鎮靜及抗癲癇藥;⑤血清生物製品和疫苗;⑥中藥, 其引起藥物性皮炎現象近年已引起人們重視。

發病機制

目前的研究表明與遺傳、變態反應、假變態反應、病毒感染等有關。 遺傳學背景的異質性指HLA多態性、酶類缺陷、代謝異常等。 藥物及其代謝產物作為半抗原誘導產生特異性細胞或者細胞免疫免疫, 如IgE依賴的藥物反應、藥物誘導的細胞毒反應、免疫複合物依賴的藥物反應及細胞介導的遲髮型變態反應等。 非免疫機制是指藥物的過量、藥理學副作用、毒性蓄積、毒性延遲、藥物相互作用及藥物代謝的改變等導致的藥物不良反應。 有的藥物, 比如阿片類藥物、造影劑、阿司匹林和一些局麻藥可以直接作用於肥大細胞或嗜堿粒細胞使之釋放炎症介質引起藥疹。

病毒感染可改變宿主的免疫狀態, 與藥物交互作用, 共同引起藥疹。

臨床表現

根據形態可以分為麻疹樣或猩紅熱樣發疹型、多形紅斑型、固定型、剝脫性皮炎型、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型、蕁麻疹型、血管炎型、光敏型、血清病樣型等, 臨床以發疹型、固定型、蕁麻疹型和多形紅斑型多見。 臨床特點:

1. 病前有用藥史, 多在治療過程中急驟發病。 應詳細詢問起疹前3周內的用藥史及既往藥物過敏史。 停藥後, 可自愈。

2. 有一定潛伏期, 首次用藥潛伏期約5-20天左右, 重複用藥則可在數分鐘或數小時內發病。 抗痛風藥物及抗結核藥物潛伏期較長, 首次用藥可達90天。

3. 多有前驅症狀,

如發熱、皮膚瘙癢、全身不適等。

4. 皮疹類型多樣, 除固定型藥疹有特徵性表現外, 其他型藥疹均具有發病突然, 皮疹對稱, 泛發, 顏色鮮豔, 自覺瘙癢的特點。

5. 可伴發熱、頭痛、噁心、乏力等全身症狀。

6. 重症時常伴口腔粘膜損害, 且可有肝、腎、心臟、關節及造血系統損害。

7. 病程多急性, 停用致敏藥物後, 輕症者約1-3周內自愈。 再用該藥或結構類似藥可再發病。

8.糖皮質激素等抗炎、抗過敏藥治療效果好。

我們應該對藥物有一種預防措施, 例如感冒該用一些處方藥時, 應該做皮試, 看身體能不能夠接受這種藥物, 這也是醫生對自己的要求, 在這一塊已經有了預防, 我只是舉一個實例, 希望大家能夠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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