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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炎反復發作 化妝品惹禍

面部散佈丘疹, 一團一團的, 紅紅的, 用皮炎平好了後又復發, 現在好像又復發了。 半月前吃過西藥, 白蘚夏塔熱片和道敏奇。 將近兩個月, 情況越來越嚴重, 可能是化妝品過敏?化妝品皮炎是怎麼一回事呢?該怎麼治?面部用藥該注意什麼問題呢?

專家解答:

依情況描述來看, 可能是過敏性皮炎, 但不能確診, 建議當地正規醫院皮膚科就診, 不要妄加用藥, 以免耽誤治療。 因為面部皮膚比較嬌嫩, 而且終年暴露在外, 經常受涼受熱, 日曬風吹, 接觸各種潔膚品, 護膚品, 化妝品, 因此, 特別容易患病。

面部皮膚病常見為皮脂腺疾病,

如痤瘡, 玫瑰痤瘡(酒糟鼻)等;皮炎濕疹類疾病, 如脂溢性皮炎, 面部皮炎, 接觸性皮炎, 藥疹等;感染性疾病, 如膿皰瘡, 扁平疣等;有時會因長期外用皮質激素而產生激素依賴性皮炎等。 一旦患病, 必須及時醫治, 治療時需注意下列事項:

1. 按照醫囑用藥, 停用其他任何外用藥物。

2. 停用可疑面部護膚或化妝品, 如洗面乳、肥皂等。

3. 任何外用藥物(包括治療藥物)都可能引起局部刺激或過敏, 因此, 用藥時宜先選擇局部少量使用, 觀察12~24小時後, 若無刺激症狀, 才可逐步擴大使用範圍。

4. 如在治療過程中出現灼熱、刺痛、瘙癢、紅腫加重等症狀, 應暫停外用藥物, 及時來院複診, 以明確症狀加重的原因。

5. 日曬、搔抓等刺激及某些化學物質可使原有皮膚病加重,

所以用藥後應少曬太陽, 少看電視, 減少外出活動, 避免搔抓及用熱水等刺激, 避免面部接觸花粉、粉塵等, 必要時戴口罩、圍巾等。

6. 外用藥物劑型不同其使用方法也不同。 溶液濕敷需5~6層紗布, 浸濕以不滴水為度, 每日2~3次, 每次30~60分鐘;霜劑、軟膏和凝膠應薄薄地在皮損處塗一層, 每日1~2次。

另外, 過敏性皮炎有兩種, 根據誘發原因分為:化妝品皮炎和接觸性皮炎。

一、化妝品皮炎

是由化妝品引起的皮膚炎症, 稱化妝品皮炎。 化妝品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東西。 有人經常使用某種化妝品, 一旦停用或再次使用便會發生過敏反應;也有人在首次使用後面部即出現過敏反應;還有的是在使用後經過日光照曬而發生反應。

多數患者在使用化妝品後數小時即發生過敏現象, 稱速髮型過敏反應;經過多天發生過敏反應的則稱為遲髮型反應。 一般以立即型反應較多。

化妝品皮炎表現為:輕者僅有局部皮膚瘙癢, 少許零散的。 小紅丘疹, 紅斑及輕度腫脹, 重者局部皮膚水腫, 有彌漫性紅斑, 大小不等的水疤, 甚至滲液糜爛。 一旦發生化妝品皮炎, 應立即停止使用, 勿用熱水燙洗、熱敷。

二、接觸性皮炎

是因皮膚或粘膜部位接觸某種外來刺激物質後所導致的皮膚急性炎症反應。 其原因可分兩大類:

1、原發性刺激:主要由強酸、強鹼、斑蟊和某些刺激性較強或濃度較大的化學物質引起。

2、變態反應(過敏反應):是由於接觸某種刺激因數(過敏原)作用於皮膚和粘膜後引發皮膚過敏。

生活中應注意避免接觸性皮炎的刺激物, 接觸性皮炎的刺激物有:

1、各種動物皮毛, 某些動物如蜂類、水母、恙、瞞、蝶、蛾等;

2、化學性物質, 如藥物、染料、洗滌劑、油類、化妝品、化學纖維、塑膠製品、化工原料、避孕用具;

3、植物性, 主要包括芥子、巴豆、大蒜、蕁麻、除蟲菊等。

總之, 過敏性皮炎容易反復發生, 尋找過敏原並避免接觸就是預防復發唯一方法。 而一旦復發, 則發病後自身護理就是我們減輕症狀, 縮短病程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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