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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疹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常見引起藥物性皮炎的致敏藥物如①解熱鎮痛藥;②磺胺類藥;③抗生素類藥, 氨苄青黴素;④安眠鎮靜及抗癲癇藥;⑤血清生物製品和疫苗;⑥中藥, 其引起藥物性皮炎現象近年已引起人們重視。

藥疹的臨床表現

根據形態可以分為麻疹樣或猩紅熱樣發疹型、多形紅斑型、固定型、剝脫性皮炎型、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型、蕁麻疹型、血管炎型、光敏型、血清病樣型等, 臨床以發疹型、固定型、蕁麻疹型和多形紅斑型多見。 臨床特點:

1. 病前有用藥史, 多在治療過程中急驟發病。 應詳細詢問起疹前3周內的用藥史及既往藥物過敏史。

停藥後, 可自愈。

2. 有一定潛伏期, 首次用藥潛伏期約5-20天左右, 重複用藥則可在數分鐘或數小時內發病。 抗痛風藥物及抗結核藥物潛伏期較長, 首次用藥可達90天。

3. 多有前驅症狀, 如發熱、皮膚瘙癢、全身不適等。

4. 皮疹類型多樣, 除固定型藥疹有特徵性表現外, 其他型藥疹均具有發病突然, 皮疹對稱, 泛發, 顏色鮮豔, 自覺瘙癢的特點。

5. 可伴發熱、頭痛、噁心、乏力等全身症狀。

6. 重症時常伴口腔粘膜損害, 且可有肝、腎、心臟、關節及造血系統損害。

7. 病程多急性, 停用致敏藥物後, 輕症者約1-3周內自愈。 再用該藥或結構類似藥可再發病。

8.糖皮質激素等抗炎、抗過敏藥治療效果好。

病因治療

盡可能明確病因, 立即停用致敏或可疑致敏性藥物,

並終身禁用。 鼓勵病人多飲水或輸液以加速藥物自體內的排出。 對由重金屬如砒、金等引起的藥疹, 要給與絡合劑, 如二巰基丙醇(BAL)等使之與重金屬離子絡合後從尿中排出。 BAL用法為第1~2日肌內注射3mg/kg, 每4h一次, 第3天改為每6h一次, 以後10天內每日2次。

對症及支持療法

對重型藥疹的治療原則為及時搶救, 儘早收入院治療。 留院觀察時, 須加強護理, 加強支持療法, 嚴防或治療繼發感染, 避免再次發生交叉過敏性反應。

1、抗休克與供氧 對伴發過敏性休克者要分秒必爭, 立即皮下或肌內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 呼吸困難者予以吸氧, 喉頭水腫已堵塞呼吸道時, 可考慮氣管切開。

2、激素 對Steveus-Johson綜合征、TEN、重症剝脫性皮炎型藥疹者, 及早使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為挽救生命的關鍵措施。

用量應足以控制臨床症狀為准。 一般用量為相當於強的松60~100mg/d的劑量。 不能口服時, 以琥拍酸氫化可的松200~400mg或氟美松5~10mg, 加在5%~10%葡萄糖500~1000ml, 靜脈點滴, 8h內輸完。 待病情穩定後可改口服。 症狀控制後應儘快減量至停藥。

3、抗組胺藥 選H1受體拮抗劑, 如苯海拉明每次50mg, 每日3次或20mg肌注, 每日3次等, 對皮肢瘙癢與水腫的緩解有一定效果。

4、維持水電解質平衡 注意膠體或蛋白質的輸入量, 必要時輸血或血漿。

5、預防及治療感染 對大面積表皮脫落者應按燒傷對待, 要求無菌性操作, 包括房屋、床單等的無菌消毒。 要及時進行皮膚損害與血液的細菌培養(包括真菌培養)和藥敏試驗, 並均須投以與致敏藥物結構無關的全身性抗生素。

6、伴發其他臟器損害的處理 如伴有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細胞缺乏、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等則按血液病常規處理。 對伴有心、肝、腎等方面的受累時亦應按內科常規處理。

7、粘膜損害的處理 可用3%硼酸水清洗結膜, 皮質類固醇眼藥滴眼每3h一次。 解膜受累時要用抗生素眼藥膏予以保護。 要注意保護口腔粘膜損害的清潔, 用2%碳酸氫鈉或1%~2%H2O2漱口, 必要時應請眼科或口腔科醫師共同處理。

8、皮膚損害的局部治療 選用無刺激、具保護性並有一定收斂作用的藥物, 根據損害的特點進行治療。 腫脹明顯或滲液性損害, 可用生理鹽水或次醋醋鋁液1:20~1:40進行開放性濕敷, 每次20min, 若已連續6次後, 須停用至少0.5h, 才能再次應用。 滲出一旦停止,

即可改用0.5%~1%氫化可的松霜, 或硼鋅糊, 或30%氧化鋅油。 對TEN大面積大皰及糜爛面的治療, 以保持局部乾燥為宜。 可將全身皮膚暴露在無菌布罩內, 用40W燈泡數個烘烤, 以促進創面乾燥。 然後用1%龍膽紫或硝酸銀(0.2%)塗面糜爛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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