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的醫學水準, 一般來說精神分裂症都能獲得良好的醫治。 但有的病人治療效果不是太理想, 可能是由於存在以下原因:
(1)疾病本身原因:有些精神分裂症病人, 病前為分裂樣人格, 父母系親屬中有精神分裂症家族史, 發病年齡早, 無明顯精神刺激因素而逐漸緩慢起病, 以陰性症狀為主, 突出表現是逐漸加重的社會功能缺損。 這樣的病人, 有人稱之為“核心”性精神分裂症”, 即使疾病早期得到嚴格的、積極的、系統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也難以收到預想的效果, 難以控制其病情的發展。 還有些精神分裂症病人急性起病,
(2)導致治療效果不佳的人為原因:在日前的精神疾病治療學的水準上.導致精神分裂症治療效果不佳的最多見的原因是人為的。 常見的有以下一些情況:
①由於家屬對精神病醫院的片面看法, 認為病人住院會受到精神刺激;加上精神分裂症病人喪失自知力, 堅決否認自己有病, 拒絕住院, 以致不能及時送病人至精神病院, 失去了早期治療的良機;等到非住院不可時, 病程已數月或數年, 再行系統治療, 其療效明顯低於早期治療。
②有些家屬或缺乏經驗的醫生, 只知道治療精神分裂症可用某種藥物, 不瞭解, 也不掌握這種藥物的治療原則與具體使用方法, 給予病人非正規的、不系統的治療, 因而不能取得理想的療效。
③選擇藥物不當。 能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物目前有數十種, 雖然這些藥物對治療精神分裂症不像抗生素那樣有著明確的抗菌譜, 但是每一種藥物都有其相對的“靶症狀”, 這也是要由有經驗的醫師來為住院病人制定治療方案的道理。 缺乏經驗的醫生或家屬, 不顧病人的症狀特點, 隨意選用1種藥給病人服用, 不僅治療效果不好, 還往往造成治療失敗。 如病人服藥2周或1個月療效不佳, 或完全無效, 就必須將此藥逐漸減量直至停藥, 並更換另一種藥物。
④治療劑量不足, 加藥、減藥的速度不恰當。 沒有經驗的醫生或家屬, 由於不掌握藥物治療知識, 不敢將藥加至充分治療劑量, 或受非住院條件限制, 只能給病人服小劑量藥物, 以致治療效果不好, 是必然的後果。 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精神分裂症, 有經驗的醫師注重嚴密觀察病情, 根據病人的具體症狀表現和病情變化, 及時增減藥物劑量, 調整服藥時間等, 為獲得較好療效提供了保證。 如果加藥、減藥“時機”不對, 增減藥物速度過慢或過快, 加藥幅度不恰當等, 都會影響治療效果。
總之, 精神分裂症的藥物治療是複雜的, 科學性、技術性、技巧性、專業性都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