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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胎兒癲癇的因素

癲癇病不是先天遺傳的, 也並非不治之症。 癲癇有很多不同的類型, 大部分癲癇是後天獲得性的。 一部分癲癇確有遺傳傾向, 但遺傳性並不非常肯定。

從臨床上來說, 有遺傳傾向的癲病一般比較容易治癒並有較好的預後。 相反, 後天獲得性的癲癇如外傷、腦炎後遺症所致癲癇則相當頑固。 除非男女雙方均為癲癇病患者(其所生子女患癲癇的危險性為2%一4%), 一般的癲癇病人應該都能結婚及生孩子。 問題是在懷孕前後如何採取措施保證母子的安全。

影響胎兒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個癲癇發作本身,

另一個是抗癲癇藥物。 這是患有癲癇的女性想要懷孕生孩子時必須考慮的問題。 有些患癲癇的母親只考慮吃藥對孩子不好, 而盲目減藥停藥, 導致頻繁的癲癇大發作, 反而對胎兒造成了更大的傷害。 藥物的副作用固然可怕, 但在醫生的指導下, 可以通過調整藥物的種類和劑量而避免抗癲癇藥物的致畸作用。 因此, 防止影響胎兒的正確方法是及時看癲癇的專科醫生, 早期進行諮詢, 同時, 在沒有發作或很少發作的前提下儘量減少抗癲癇藥物的用量。

一般認為胚胎發育早期的3周-8周最為重要, 缺氧和藥物可能對胚胎造成損害。 尤其是癲癇大發作可能造成胎兒的缺氧, 危害極為嚴重。 因此, 妊娠早期如有癲癇大發作的孕婦應考慮中止妊娠。

非痙攣性的發作一般危害不大。 大部分妊娠早期的癲癇大發作均是由於病人擅自減藥停藥所致。 另外, 對胎兒的影響主要來自母親, 患有癲癇病的父親一般不必有所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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