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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下疳的治療原則介紹

軟下疳的治療原則:

一旦診斷為軟下疳, 即應遵循及時、足量規則用藥的原則, 應追蹤性伴接受檢查, 特別是在與患者發病前10日內有性接觸者, 無論有無症狀, 都應該進行治療和隨訪。 治療軟下疳可供選擇的藥物有大環內酯類, 喹諾酮類和頭孢類, 大都療效明確。

判斷軟下疳治療有效及痊癒的標準:

1、臨床上潰瘍處疼痛和膿液消失, 出現新生上皮組織, 月狀的淋巴結消退, 潰瘍消失癒合。

2、在原潰瘍處每週作一次病原菌培養, 檢測3次均為陰性, 即可判愈。

3、軟下疳早期發現及時治療, 能完全恢復正常, 晚期由於損害嚴重、治癒後也會留下疤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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