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規治療:
(1)藥物療法:常常採用2-3類藥品聯合治療。
①胃粘摸保護劑, 如硫糖鋁, 該藥無明顯副作用, 偶見便秘。
②組胺H2受體拮抗劑, 如西米替丁、累尼替丁、法莫替丁等。
③制酸劑, 如氫氧化鎂—氫氧化鋁合計。
④抗菌素, 抑制幽門螺桿菌, 如阿莫西林、甲銷唑和鉍劑(得諾)等。
⑤質子泵抑制劑, 如奧美啦唑(洛塞克)和蘭索啦唑等。
(2)手術療法:適應於長期、嚴重、年齡較大患者、有大出血或穿孔傾向、瘢痕收縮梗阻、有癌變傾向的消化性潰瘍, 通常採取部分或大部分胃切除的方法, 這種手術已經很成熟。
2、保健療法
發作期間注意安靜休息和保證充足睡眠。
3、藥物維持治療
由於消化性潰瘍治癒停藥後復發率甚高, 併發症發生率較高, 而且自然病程可長達8~10年, 藥物維持治療是一個重要的措施。 有三種下列方案供選擇。
(1)正常維持治療:適用于反復復發, 症狀持久不緩解, 合併存在多種危險因素或伴有併發症者。 維持方法:選用甲氰咪胍400mg、雷尼替丁150mg或法莫替丁20mg, 睡前一次服用;也可用硫糖鋁1g,
(2)間歇全劑量治療:在病人出現嚴重症狀復發或內鏡證明潰瘍復發時, 可給予一療程全劑量治療, 據報導約有2/3以上病人可取得滿意效果。 這種方法簡便易行, 易為多數病人所接受。
(3)按需治療:本法系在症狀復發時給予短程治療, 症狀消失後即停藥。 對有症狀者, 應用短程藥物治療, 目的在於控制症狀, 而讓潰瘍自發癒合。 事實上, 有相當多的消化性潰瘍病人在症狀消失後即自動停藥。 按需治療時, 雖然潰瘍癒合較慢, 但總的療效與全程治療並無明顯差異。 下列病例不適用於本法:60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