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治療
治療貧血應著重採取適當措施以消除病因。
很多時候,
原發病比貧血本身的危害嚴重得多(例如胃腸道癌腫),
其治療也比貧血更為重要。
在病因診斷未明確時,
不應亂投藥物使情況複雜,
增加診斷上的困難。
二、藥物治療
切忌濫用補血藥,
必須嚴格掌握各種藥物的適應症。
例如維生素B12及葉酸適用於治療巨幼細胞性貧血;鐵劑僅用於缺鐵性貧血,
不能用於非缺鐵性貧血,
因會引起鐵負荷過重,
影響重要器官(如心、肝、胰等)的功能;維生素B6用於鐵粒幼細胞性貧血;皮質類固醇用於治療自身免疫溶血性貧血;睾丸酮用於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三、輸血
輸血主要的優點是能迅速減輕或糾正貧血。 因此必須正確掌握輸血的適應症, 如需大量輸血, 為了減輕心血管系統的負荷過和減少輸血反應, 可輸注濃縮紅細胞。
四、脾切除
脾臟是破壞血細胞的重要器官, 與抗體的產生也有關。
五、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是近年來一種新的醫療技術, 目前仍在研究試用階段, 主要用於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之早期未經輸血或極少輸過血的病人, 如果移植成功, 可能獲得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