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小兒疾病時, 應當掌握治療及時, 用藥果敢而又慎重的原則。 因為小兒病理特點之一是變化迅速, 易寒易熱, 易虛易實, 爭取時間治療, 小兒比成人更為重要。 否則輕病變重, 重病轉危。 所以在正確診斷的同時, 治療必須及時, 用藥必須果敢, 特別是危重病兒, 更為必要。 但在及時、果敢之中, 又須要傲到慎重。 因為小兒的生理特點為臟腑嬌嫩, 形氣未充, 病理特點為發病容易, 傳變迅速, 用藥稍有不當, 不僅可以傷害臟腑功能, 而且可以促使病情發生劇變。
兒科疾病的用藥, 雖與內科有相似之處, 但因小兒生理病理與成人有別,
1、解表發汗, 不可太過小兒臟腑嬌嫩, 腠理不密, 雖有表證宜汗, 但不可發散太過, 以防衛氣不固, 氣陰大傷。
2、大寒大熱, 中病即止小兒為稚陰稚陽之體, 而大辛大熱之品, 如附子、烏頭、細辛、桂枝等, 足以動火生熱, 耗損真陰;大苦大寒之味, 如大黃、黃芩、黃連、黃柏等, 易傷脾胃, 損害生氣。 因此在應用時, 要有分寸, 中病即止。
3、攻伐有毒, 不可過服小兒肌體薄弱, 耐受力差, 運用有毒之品和峻猛攻伐之藥, 不宜過量, 更不能久服, 以免損傷臟腑生髮之氣或發生中毒。
4、補益之藥, 不可濫投小兒生機旺盛,
5、劑量大小, 要常中有變小兒用藥劑量, 1歲左右為成人劑量的1/3, 5歲左右為成人劑量的1/2, 10歲左右略小於成人, 14歲以後即與成人相同。 由於小兒服藥時浪費較多, 其用量可較折合量略大。 此外, 還應根據藥物的不同性能, 考慮其用量的差異。 如健脾和中、消食化滯、補氣養血類藥物, 藥性平和, 劑量可酌情大於折合量I理氣藥一般應小於折合量, 以免耗氣破氣, 峻猛攻伐及有毒藥物, 開始用量宜小, 患兒耐受良好者, 方可加大。
6、法同藥類, 要注意特點兒科疾病的治療法則與成人基本相同,
7、給藥方法, 應考究靈活小兒服藥, 一般一劑可分3-6次用, 年齡越小分次越多, 以免引起嘔吐。 喂藥時應固定小兒頭手, 用小匙將藥放到舌根部, 使小兒自然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