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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篇三陽合病之治法

少陽篇, 有三陽並病之證, 提綱中詳其病狀而未列治法, 此或有所遺失歟?抑待後人遇此證自為擬方歟?愚不揣固陋, 本欲擬一方以補之, 猶恐所擬者未必有效, 今試即其所載病狀以研究其病情, 再印征以生平所治之驗案, 或于三陽合病之治法, 可得其仿佛歟。

《傷寒論》原文︰三陽合病, 脈浮大, 上關上, 但欲眠睡, 目合則汗。

陶華氏謂, 此節所言之病, 當治以小柴胡加葛根、芍藥。 而愚對於此證有治驗之案二則, 又不拘拘于小柴胡湯中加葛根、芍藥也。 試詳錄二案於下, 以質諸醫界。

一人年過三旬, 於初春患傷寒證,

經醫調治不愈。 七八日間延為診視。 頭疼, 周身發熱, 噁心欲吐, 心中時或煩躁, 頭即有汗而身上無汗, 左右脈象皆弦, 右脈尤弦而有力, 重按甚實, 關前且甚浮。 即此脈論, 其左右皆弦者, 少陽也, 右脈重按甚實者, 陽明也, 關前之脈浮甚者, 太陽也, 此為三陽合病無疑。 其既有少陽病而無寒熱往來者, 緣與太陽、陽明相並, 無所為往無所為來也。 遂為疏方︰生石膏、玄參各一兩, 連翹三錢, 茵陳、甘草各二錢, 俾共煎湯一大盅頓服之, 將藥服後, 俄頃汗出遍體, 近一點鐘, 其汗始竭, 從此諸病皆愈。 其兄頗通醫學, 疑而問曰︰此次所服藥中分毫無發表之品, 而服後竟由汗解而愈者何也?答曰︰出汗之道, 在調劑其陰陽, 聽其自汗, 非可強發其汗也, 若強發其汗,
則汗後恒不能愈, 且轉至增劇者多矣。 如此證之三陽相並, 其病機本欲借徑于手太陰之絡而外達於皮毛, 是以右脈之關前獨浮也, 乃因其重按有力, 知其陽明之積熱, 猶團結不散, 故用石膏、玄參之涼潤者, 調劑其燥熱, 涼熱化合, 自能作汗, 又少加連翹、茵陳(可代柴胡)以宣通之, 遂得盡隨病機之外越者, 達於皮毛而為汗解矣, 此其病之所以愈也。

又治一人, 年近三旬, 因長途勞役, 感冒甚重, 匆匆歸家, 臥床不起。 經醫延醫, 半月病益加劇。 及愚視之, 見其精神昏憒。 語不休, 肢體有時惕動不安, 其兩目直視, 似無所見, 其周身微熱, 而間有發潮熱之時, 心中如何, 詢之不能自言, 其大便每日下行皆系溏糞, 其脈左右皆弦細而浮, 數逾六至,

重按即無。 根據此證之肢體惕動、兩目直視, 且間發潮熱者, 少陽也;精神昏憒、語不休者, 陽明也;其脈弦而甚浮者, 乃自少陽還太陽也, 是以謂之三陽合病也。

《傷寒論》少陽篇所謂三陽合病, 然《傷寒論》中所言者, 是三陽合病之實證, 而此症乃三陽合病之虛證, 且為極虛之證。 凡三陽合病以病已還表, 原當由汗而解, 此病雖虛, 亦當由汗而解也。 特以脈數無根, 真陰大虧, 陽升而陰不能應, 是以不能化合而為汗耳。 治此證者, 當先置外感於不問, 而以滋培其真陰為主, 連服數劑, 俾陰分充足, 自能與陽氣化合而為汗, 汗出而病即愈矣。 若但知病須汗解, 當其脈數無根之時, 即用藥強發其汗, 無論其汗不易出也, 即服後將汗發出, 其人幾何不虛脫也。

愚遂為開生地黃、熟地黃、生山藥、大枸杞各一兩, 玄參、沙參、淨萸肉各五錢, 煎湯一大碗, 分兩次溫飲下。 此藥一日夜間連進兩劑。 翌晨再診其脈, 不足六至, 精神亦見明瞭, 自服藥後大便未行, 遂于原方中去萸肉, 加青連翹二錢, 服後周身得汗, 病若失。

【來源】鹽山·張錫純著《醫學衷中參西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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