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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隱性規則

真實的婚姻多少都有些幼稚、簡單和愚蠢。 某些在別人眼裡覺得不平等、不理性的東西, 在婚姻裡可能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了, 反而可能奏出和諧的樂章。 每一段愛情和婚姻有不同的模式, 從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闡釋。 我們無法一一指出, 但它們都遵循著以下幾點規則:
規則一:婚姻是夫妻雙方歸屬需求滿足的落腳點。 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 歸屬需求是人類僅次於生存、安全之後的又一基本需要。 在婚姻模式裡, 無論男女, 無論公主還是青蛙, 他們最基本的需求就是“我屬於你, 你也屬於我”,
由這種需求的滿足延伸出相互尊重、彼此依賴, 從而覺得自己被需要。 從對彼此的認同中, 雙方也確立了彼此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和角色職責。 正如文中的方偉和韓培, 歸屬感的滿足讓他們正確地履行著自己在婚姻關係中的角色行為, 分享著婚姻帶來的愉悅感與激情。 而葉靜在婚姻內的歸屬感來自于丈夫對自己的疼愛與體貼, 當這一點得不到滿足的時候, 怨恨也就由此產生。
規則二:婚姻是雙方衝突和諧與平衡的支點。 比如, 不吵架的夫妻可能是一種表面的和諧, 其婚姻深處暗藏著很多不平衡的因數。 而老吵架的夫妻是一種表面的不和諧, 反而能通過吵架達到一種平衡。 一個太能幹的丈夫或妻子,
必然會映襯出一個“平庸”甚至於“無可救藥”的妻子或丈夫。 婚姻中的衝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發展性的, 即你強我也要強, 你在那方面是領導, 我在這方面也要成為專家;你在外面是一把手, 那我在家裡也要成為不可缺的一人。 另一種是補償性的, 即你越強我就越弱。 就像葉靜的丈夫, 不僅不工作、不顧家、不管孩子, 甚至還做出背叛婚姻的事情。 但若夫妻雙方能找出失衡的支點, 婚姻仍可能恢復平衡。
規則三:婚姻是一種生存方式, 以互利和發展為目的。 如果僅想用愛情這個唯一指標來衡量婚姻, 那麼婚姻就失去了它本質的內涵。 真正和諧的婚姻關係能給雙方提供、創造出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更多成功的機會, 滿足雙方對事業、人際關係、自我發展的心理需求。
方偉和韓培在婚姻中是互利的, 一個在外打拼、一個在家堅守著陣地, 可謂各取所需, 是相互得到發展的;而葉靜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越來越強的她, 需求得不到滿足, 考慮問題難免會以自己的感受為中心, 如果她能在某些方面示弱, 讓丈夫感覺自己並沒有那麼糟糕, 他們的婚姻仍可以恢復平衡。
在不同的社會發展時期, 由於文化背景的差異, 人們對婚姻的解讀不一樣。 傳統觀念中強調的“門當戶對”“男主外, 女主內”“男人是樹, 女人是藤”等觀念都有它存在的合理性。 在多元發展的今天, 如何解讀婚姻成為人們的一門新課題。 只有夫妻雙方達成共識, 滿足雙方的基本需求, 婚姻才能在平衡中發展。
這樣的婚姻才有生命力, 雙方才可能突破阻礙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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